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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真凶的最终伏法与判决(第1/2页)
庄严的法庭,此刻仿佛成了一个巨大的、无形的漩涡中心。空气凝重得几乎能拧出水来,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旁听席上数百人紧绷的神经。阳光依旧明晃晃地透过高窗,照亮了审判台上高悬的国徽,照亮了法官肃穆的脸庞,照亮了公诉人沉稳的眼神,也照亮了被告席上一张张或惨白、或死灰、或绝望的面孔。受害者的血泪控诉声似乎还在穹顶下隐隐回荡,与此刻死一般的寂静形成了尖锐的对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即将宣读最终判决的审判长身上。
这是对韩立仁、李默然、赵建国、王斌等一干主犯及其核心党羽的终审宣判。经过此前漫长而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辩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程序,一切法律程序都已走完。今天,是最终落槌定音的时刻。
韩晓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正中位置,身姿挺拔,如同雪后青松。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深黑色西装,没有系领带,衬衣最上面的纽扣松开,透出一种历经沧桑后的沉稳与内敛的锋芒。苏晴坐在他身边,一袭素色衣裙,轻轻握着他放在膝上的手,给予他无声的支撑。陈铮穿着笔挺的警服,坐在公诉人席侧后方,目光锐利如鹰,扫过被告席的每一张脸。林薇也来了,坐在稍靠后的位置,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但眼神中多了几分尘埃落定的释然与疲惫。秦枫没有亲自到场,但他的特别助理和法律顾问端坐一隅,代表着盟友的关注。旁听席上,更多的是那些饱受摧残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他们的眼中燃烧着压抑了太久、此刻即将喷薄而出的火焰——那是渴望正义得以伸张的火焰。
韩立仁站在被告席的最中间。与半年前在市中院受审时相比,他仿佛又苍老了十岁。原本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杂乱灰白,眼窝深陷,颧骨突出,曾经闪烁着精明与狠厉光芒的眼睛,此刻只剩下两潭浑浊的死水。昂贵的定制西装换成了宽大不合身的囚服,衬得他身形更加佝偻。手腕上冰凉的手铐和脚踝上沉重的脚镣,让他每一次细微的移动都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这声音在寂静的法庭里被无限放大,敲击在每个人的耳膜上。他微微低着头,目光呆滞地盯着面前栏杆上某个模糊的锈迹,仿佛灵魂早已抽离,只剩下一具等待最终裁决的躯壳。然而,仔细看去,能发现他垂在身侧、戴着镣铐的手,在不易察觉地微微颤抖。
李默然站在他旁边,这位昔日的学术权威如今更像一个被抽走了所有精气神的空壳。囚服穿在他身上显得异常宽大,他佝偻着背,头颅低垂,银发凌乱,双手紧紧抓着面前的栏杆,指节因用力而发白。他的身体也在微微发抖,但那是恐惧的颤抖。他的目光躲闪着,不敢看审判台,不敢看旁听席,更不敢看身边那些因为他而家破人亡的受害者代表。往日的儒雅、风度、德高望重,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等待法律审判的、苍老而卑琐的罪人。
赵建国努力想挺直腰板,维持最后一丝体面,但他额头上不断渗出的冷汗、微微发青的嘴唇,以及那双四处游移、无法聚焦的眼睛,彻底出卖了他内心的惶惧。他精心打理的头发失去了光泽,昂贵的金丝眼镜后面,是再也掩饰不住的恐慌。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更知道那些被他坑害得倾家荡产的股民、那些被他利用又抛弃的“白手套”、那些被他拉下水的官员,此刻可能正用怎样仇恨的目光看着他。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喉结滚动了一下。
王斌则显得相对“平静”一些,或许是知道自己罪责难逃,或许是早已在漫长的羁押中耗尽了所有心气。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眼神空洞,像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只有当他的目光偶尔扫过旁听席上韩晓的方向时,眼底深处才会闪过一丝极其复杂的光芒——是悔恨?是恐惧?还是对命运无常的嘲弄?无人知晓。
其他从犯,如那些具体执行绑架、纵火、商业间谍任务的打手和爪牙,那些为虎作伥的内部蛀虫,此刻也都面色惨白,有的双腿发软,需要法警稍稍扶持才能站稳;有的则紧闭双眼,嘴里念念有词,不知是在祈祷还是在忏悔。
“全体起立!”
书记员清亮的声音划破了法庭的沉寂。所有人,包括旁听席上的众人,齐刷刷地站了起来。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审判长站起身,双手捧起那份厚重的、承载着最终裁决的判决书。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全场,最后落在被告席上,声音沉稳、洪亮,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击在人们的心头:
“临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对被告人韩立仁、李默然、赵建国、王斌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放火罪、抢劫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洗钱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他一口气念出了长达数十项的罪名,每一项罪名背后,都沾着受害者的血泪,都浸透着罪恶的肮脏。旁听席上传来低低的抽气声,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当这累累罪行被如此清晰地罗列出来时,依然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本院经审理查明……”审判长开始宣读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部分。虽然这些事实在之前的庭审中已被反复论证、质证,但此刻以判决书的形式,用最凝练、最权威的语言被复述出来,依然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力量。从十年前韩立仁为谋夺兄长产业,指使王斌策划纵火杀害韩立信夫妇(韩母侥幸生还),到之后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非法侵吞“晨曦”科技;从建立以韩氏集团为外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一系列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到与李默然、赵建国等人勾结,形成“深海”利益网络,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洗钱、非法经营、侵犯商业秘密、行贿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一桩桩,一件件,时间、地点、人物、手段、后果,清晰确凿,勾勒出一幅长达十年、横跨黑白两道、交织着血腥与铜臭的罪恶图景。
韩晓静静地听着,那些熟悉的细节再次被提及,但这一次,他心中翻涌的不再是当初那种焚心蚀骨的仇恨与痛苦,而是一种冰冷的、近乎凝固的平静。仿佛在观看一场与己无关的、早已注定的戏剧的高潮。父亲慈祥而充满智慧的面容,母亲十年间以泪洗面的憔悴,那场吞噬了一切的大火,十年隐姓埋名、如履薄冰的生涯……所有的画面在脑海中一一闪过,最终定格在眼前审判台上那庄严的国徽,和被告席上那几个瑟瑟发抖的身影上。他感到苏晴握着他的手微微收紧,温暖的触感从指尖传来,将他从冰冷的回忆中拉回现实。他侧过头,对上苏晴清澈而满是关怀的眼眸,轻轻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或与查明事实不符,或于法无据,本院均不予采纳。”
审判长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只是客观地陈述着法律事实。但正是这种客观,蕴含着无可辩驳的力量。
终于,来到了最关键的部分——判决。
“本院认为,”审判长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更加凝重,“被告人韩立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为攫取非法利益,又实施绑架、放火、非法经营、行贿、操纵证券市场、洗钱、侵犯商业秘密等数十项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毫无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严惩。”
法庭内落针可闻,只有审判长清晰有力的宣判声在回荡。
“被告人韩立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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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项罪名,对应着或长或短的刑期,或没收财产,或巨额罚金。当最后一项罪名宣判完毕,审判长略作停顿,法庭内空气仿佛被压缩到了极致。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被告人韩立仁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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