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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早先收买的守卫,小丑捡起了他的钥匙,就像是逛街一样在这地下三层溜达起来了。
他记得以往贝恩的房间会在最角落的地方,那里总是会发出怒吼声。
可他不打算释放贝恩,他不喜欢那个傻大个,尤其是把哥谭改名成贝恩之城?噗!
这里是犯罪王子和蝙蝠侠的城市,贝恩算是老几?他有什么资格统治这里?真是一点也不可笑的笑话,让人感觉到发自内心的悲哀。
小丑并不着急,他甚至悠闲到能扒在每个铁门监视窗上去看里面有什么,就像是圣诞节的第二天早上去袜子里看礼物一样。
并且他随机释放一些他觉得有趣的人出来,或者自己钻进去把人杀掉,没有什么理由,纯粹就是高兴或者不高兴而已。
就这样,以他往日的威望,很快就拉出了一支囚犯大军来,稍微用了点手段,就骗得这些人去上面冲击警卫们的防御阵线了。
他则还留在地下,寻找过去自己的房间。
“汤匙先生,你猜我们以前挖的地道还在吗?”他一边狂笑着一边和手中的勺子说话,这是他的小宝贝。
在他的疯狂视觉中,他看到汤匙张嘴回答了他,还指了个方向。
“哦?你说这里有狂笑之蝠来过的臭味啊?那我得去参观下他的失败作了,嘿嘿,哈哈。”
一番自言自语之后,他蹦蹦跳跳地走向了医务室,一路上还像是狗那样不断地吸溜鼻子,就像是狂笑真的有味道一样。
他推开了医务室的门,看到了病床上的尸体。
这里就像是屠宰场一样,尸体上有大量被啃咬过的痕迹,肠子肚子更是丢得到处都是,墙壁上还画了个大大的笑脸。
“嗯?这不是......这不是布鲁斯的便宜爸爸吗?他被狂笑之蝠杀了,还是恼羞成怒痛下杀手的那种。”小丑抱着自己的汤匙先生,走进了房间,来到尸体旁边慢慢观赏。
狂笑的杀戮手段毫无美感,他不喜欢爆炸,也不喜欢解剖,只是想要赢,所以这个杀手活放在哥谭就显得有些粗糙了。
小丑觉得也许杀手鳄都会比他下手更干净些,至少是在处理内脏的问题上。
可这怪得了谁呢?那个冒牌蝙蝠侠原本也是奉行不杀原则的人,就算疯了之后大开杀戒,能交出这样的作业已经凑合了。
“汤匙啊,你说这可怎么办?来晚了一步,托马斯拒绝了狂笑的邀约,然后被杀害了,我们该去哪里找那疯子呢?”
“......”餐具无声。
“嗯,嗯,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我现在不能去蝙蝠侠家报丧哦,不是很合适,呵呵。”小丑亲了一口汤匙,又舔舔自己的被切开的嘴角,感受着刺痛的美好:“不过狂笑之蝠在城里活动的话,蝙蝠应该也快找到这里来了,我得先遛,哦嚯嚯......”
汤匙被他按着动了动,这同样被视作点头。
“走了,先去换身紫色西装,然后配点笑气出来,我还要去趟猩猩国面见国王陛下呢,嘿嘿,总不能失了礼数,你觉得我送格鲁德加料的桃子他会喜欢吗?”
汤匙:“......”
“就这么定了!走喽,嘿哈!”
第二个小丑仰天大笑出门去,今天还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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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不愧是最了解蝙蝠侠的人,在阿卡姆发出警报后,连后者需要多少时间能赶到都算得一清二楚。
差不多他刚离开这里五分钟,蝙蝠侠就裹着一团黑影冲进了疯人院里。
一路上越狱的那些犯人被他逐个撂倒,没有耽误太多的时间,很快,他就来到了医务室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