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简单的名词。”
只是一秒不到蝙蝠侠就给出了答桉,他虽然常年面无表情,但此时看向贱人的目光都还带上了一些嫌弃:
“显而易见的事情你肯定没有必要专门来哥谭问我,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你瞎了,要么就是你因为某些因素,无法看清这里写了什么,是魔法。”
又是用陈述句表示疑问,这就是他说法的风格。
哥谭警局的楼并不高,是个只有四层的老建筑,虽然后来韦恩集团拨款重建过很多次,但这个高度从来没有变化过。
这也导致警局天台上其实没有什么风,可此时的康斯坦丁只觉得心都凉了。
“见鬼了,路西法能够看到,说出,写下来的名字,你也能看见并说出,偏偏是我,看不到也听不见,妈的,老子是得罪上帝,被那该死的家伙诅咒了么?我艹你!老天爷!”
朝着天空竖起最长的那根指头,他大声咒骂着该死的上帝,尽管蝙蝠侠被公认是Dc宇宙第一神探,可自己也是侦探啊,还是黑暗艺术大师呢,为什么人家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不到?
不过转念一想,他也懒得骂了,扯扯自己的风衣领子打了个哆嗦:
“算了,这破世界谁爱救谁救吧,我走了,蝙蝠侠,这事情就交给你,既然你能看到,那慢慢研究吧,我相信搞明白文字的含义对你来说不是问题。”
说着,他连记事本都不要了,扭头就打算离开天台,先从楼梯间下去走出警局,再尖叫着跑进大雨里,冲进距离最近的夜总会去放松一下。
哥谭也许对外来者不怎么友好,不过这里也有优势项目,那就是可以玩的东西很多,这里的妓女和男妓是东海岸质量最高的,夜店本身和其售卖的酒水也是最好的,比起纽约都要好。
着名老赖康斯坦丁没钱,不过他可以有,无论是骗,是偷,是抢,只要不是合法手段,那么在这座城市里都可以轻松搞到钱。
“你不能走。”
铁钳一般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肩膀,雨中能够看到蝙蝠侠那冷漠的双眼,听到豆大雨滴敲打他尖耳朵头盔的一连串声音。
这不是商量,而是通知,这座城市的主人这么说了,意思也很清楚,那就是康斯坦丁不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他就无法离开。
哥谭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只要有蝙蝠侠在,就不是。
“行行行,快松手,你捏疼我了,该死的你手劲真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正义联盟的敌人呢,你是不是忘了咱们其实是同事?还是打算真的杀了我?”
嘶嘶地吸着凉气,稍显粘稠的酸性雨水在嘴角都吹起了泡泡,康斯坦丁发出了求饶的声音,并且不断甩动自己的胳膊:
“我给你说还不行么?不过能不能不要在这里淋雨了,你穿着高科技制服是没关系,可是我在等你的这会功夫连内裤都湿透了,你找个地方,请我喝几杯,而且我今天还没吃晚饭呢。”
蝙蝠侠没有解释,只是抓起贱人的衣服领子,带他向楼下警局内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