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彦见众将战意满满,又笑着说道:
“好了,大家难得的聚这么齐,趁着大家都在,今晚本王宴请你们,大家来个不醉不归……”
………………
刘正彦正大宴群臣的时候,在辽国的东京,也就是金人占据的沈阳城内。
完颜阿骨打也正在和群臣大快朵颐;
完颜阿骨打现在四十多岁的年龄;
他身材虽有些消瘦,但浑身却透露着力大无比的强悍。
一双狭长的细眼里带着令人心惊的狠厉。
完颜阿骨打手里拿着一柄金色小刀,正将一块半生不熟的羊肉削下,塞进了嘴里。
随着他的咀嚼,一丝殷红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
他的几个儿子,还有一众大臣,都在下面盘腿坐着。
各自用手里的小刀划着眼前的羊肉,撕扯着吞进肚里。
然后狠狠的灌上一碗劣质的烧酒,辣得他们个个呲牙咧嘴,脖子一伸,才艰难的咽下。
完颜阿骨打再次咽下一块羊肉,翻转着手里的金刀,声音如同夜枭一般:
“听说李乾顺这个废物快要完蛋了。
现在又冒出一个叫做刘正彦的宋人。
这个宋人想要夺下辽狗的燕云十六州。
诸位说说吧,我们要不要联合这个宋人?”
他的大儿子,也就是完颜宗干用袖子一抹嘴边的油渍,不屑的冷笑道:
“父王,我们乃是草原狼王,岂能和懦弱的羊群联手?
这些宋人个个狡诈无比,现在不过是见风使舵,想要趁机夺取一点好处罢了。
他们根本不配和我们联手……”
完颜阿骨打眯着狭长的眼睛,看着长子阴阴一笑,并没有说话。
坐在旁边的侄子完颜宗翰皱起了眉头;
他把手里的银刀插在面前的羊肉上,向完颜阿骨打一抚胸道:
“狼主,大王子;
我们绝对不能小觑这个刘正彦。
李乾顺之所以如此狼狈,就是被刘正彦灭了他的西夏国。
此人在宋人中脱颖而出,又能灭掉西夏,实力绝对非常恐怖。
以属下看来,我们不如和刘正彦联手。
先把辽国吞下再说,反正李乾顺已经成了废物,不能再为我们所用。
诚如大王子所说,即便是这个刘正彦是个投机取巧之辈,我们不妨好好的利用他一番。
辽狗被我们打的节节败退,他在这个节骨眼上冒出来,岂不是成了辽狗的出气筒?
最起码能为我们吸引走一部分火力嘛!”
和完颜阿骨打坐在一起的完颜吴乞买点头说道:
“宗翰言之有理,我赞同宗翰的意思,我们就得和这个刘正彦联手才是。”
完颜阿骨打轻笑两声,再次灌下一碗酒,扭头看向坐在末位的四儿子;
“老四,说说你的看法?”
四儿子完颜宗弼年龄虽不算大,不过智力比几个哥哥强多了。
所以完颜阿骨打才把这个老四带在身边,这个老四在后世有个大名鼎鼎的名号,那就是金兀术。
老四听了父亲的话,恭恭敬敬的站起身来,抚胸说道:
“回父王,儿臣认为堂兄说的有理,我们应该和刘正彦结盟。
这就是汉人文化中的远交近攻。
另外刘正彦也已经向我们证实了他的能力。
他能夺取西夏,能审时度势,把握时机进攻辽国,说明此人不论是能力,还是眼里,都是我们联手的不二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