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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最基本的底线(1 / 2)

法律与正义的问题,并不象何卓奎所想象的那般纷繁复杂,何卓奎也好,孟长江也罢,他们都忽略了法律与正义所共有的准则与基本底线。

其实,不论是庄严的法律,还是高悬的正义,它们共同的准则无外乎是对人权的坚定维护。而在这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法律与正义最基本的底线,便是那生存权。它如同大地之根,滋养着一切权利之树。

试想,若连这最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那么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又怎能谈及呢?它们不过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难以立足。

这生存权,它不仅仅意味着个人生命在生理层面上的延续,更代表着在社会层面上,每个人的生存都应得到应有的保障。这其中,既包含了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也涵盖了人的基本自由不被剥夺。如此,每个人方能在这社会的大舞台上,自由地演绎自己的生活,绽放自己的光彩。

因此,我们不应忽视这最基础的生存权,而应将其作为一切权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所以,何卓奎的困惑,若从生存权的视角来审视,其实并不复杂。生存权,这一基石般的权利,赋予了每个人生命的尊严与保障。对于李正而言,无论面对的是何种深仇大恨,即便对方是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他也无权擅自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未经法律审判,任何人都不能被视为有罪。

即便法律已经对凶手做出了有罪宣判,决定剥夺其生存权,但在死刑执行之前,这个人与任何一位偶然路过的人一样,他们都同样享有生存权这一最基本的权利。他们的生命,都应当受到同等的尊重和保护,不应因是否有罪而有所区别。

生存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它超越了个人恩怨与情感,是法律与正义的共同底线。在这个底线上,作为一名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公正的执法者,何卓奎更应有清醒与理智的认识,而不是让个人的情绪与偏见左右他的判断与行为。

一辆奔驰S600由沈阳向着本溪方向行驶,在本溪枫叶路上,一排排路灯伫立,它们的间隔恰到好处,每当一辆车驶过,便是一明一暗的交替,仿佛在为夜行者打着节拍。在这明暗交织的光影中,李正的心情也随之起伏不定。

他的内心,就像这枫叶路上的路灯一样,不断地在进行着自我审视。每当灯光照亮他的脸庞,他就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表情,是坚定还是迷茫,是自信还是犹豫。而在暗处,他则开始思考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试图找到那条属于自己的通往正确答案的路。

路灯与路灯之间的距离,就像是他心中那些难以跨越的障碍。他知道,只有不断地克服这些障碍,才能更好地前行。于是,他开始在心中默默地给自己加油鼓劲,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不能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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