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到了开庭的日子,橘子早早就去了庭审现场,今天的连翠微精神了许多,曾经的富家小姐的气度又彰显出来。
公诉人展示很多连翠微打砸现场和用水果刀捅连福来的视频,原告律师也一再强调连翠微的狠厉和杀父对社会的影响,并且说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证据确凿,附合公诉人要严惩连翠微。
大有不把连翠微判死刑,都不足以平息众怒的架势。
等到连翠微发言时,连翠微先是展示了自己手腕处的磨痕,虽然已经好了,可还是很清晰的看出来曾经受过的伤。
连翠微说:“我是供认了杀人罪行,可我是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不得不违心的承认。”
原告律师:“反对。”
洪律师:“这是案件的关键,请允许我的当事人说完。”
检方:“反对无效,请被告人继续说。”
连翠微声音微颤:“我在进入警局第二天,审讯人员就把我的手扣在了椅子后面,还把我的长发也拴在了椅子上,让我的头无法动弹,然后把爆灯打在我的脸上,还不许我闭眼,造成我眼部阶段性失明,至今看东西都模糊不清。
第三天,我已经连渴带饿一天一宿了,可不论我怎么请求都不给我一口水喝,可审讯我的警察却坐在我的对面慢慢的喝着茶水。
第五天,连着三天不许我睡觉,只要我闭眼就用电棍电击我,在我几度昏厥的情况下,还逼着我睁着眼睛。
第八天,他们把我的右臂反转从肩膀顺下,又把我的左臂从下面跟右臂绑在一起,吊在了窗梁上,直到我虚脱昏了过去。
半个月时,我对他们说我肚子疼走血了,可能是怀孕了,李姓警察却对着我的肚子踹了一脚,导致我到现在都在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