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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史莱姆不知道去了哪里。
蜘蛛脑也从一开始的无所谓,到疑惑,再到强装不在意,再到自己带着所有基地警卫来回来去地找。
可对方什么痕迹都没留下,书呆子史莱姆经常去的书堆里只有一本看了一半被扣在地面上的小说,和一杯喝了一半的早已凉透了的茶。
这家伙能到哪里去?书呆子作为城镇宠物甚至不能被雷克斯带出门去。
在杰森·陶德走到面前查看蜘蛛脑的情况的时候,蜘蛛脑看着眼前的人类,一咬牙一跺脚,从一旁拿出一张纸,用自己充当腿脚的血管直接在上面写道:
“书呆子史莱姆不见了。”
鲜血顺着血管流出,一行华丽的花体血字跃然纸上。
“你会写字?”杰森·陶德很诧异,他知道这是雷克斯召唤出来的最聪明的一个东西,但是完全没想到对方聪明到这个地步。
“那个蓝色的带着眼镜的史莱姆不见了!!”
蜘蛛脑再次强调道。
“呃……你想让我帮你找这个书呆子史莱姆吗?”杰森·陶德尝试理解蜘蛛脑的意思。
“我给你雷克斯下落的情报,你帮我找他。”蜘蛛脑继续写道。
杰森·陶德:!
意想不到的情报,杰森·陶德有些急切地问道:“你知道雷克斯在哪?好,我帮你找那个史莱姆。”
蜘蛛脑迅速在纸上写道:“根据推测,雷克斯最有可能在的地方是‘光明世界’,哥谭一定有某些地方有异变,这会是你们的突破口。”
*
此时,他们所讨论的书呆子史莱姆此刻正背着一个小背囊,一蛄蛹一蛄蛹的走在森林当中。
史莱姆并没有脑子,书呆子总是记不住书里写了什么,因此面对它的朋友蜘蛛脑的时候总会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但是现在的书呆子史莱姆终于记住了书中的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或许它记不住书中的内容,但它可以让自己走更远的路,这样它就能更好地和基地内其他的小家伙们做朋友了!
抱着如此雄雄壮志,书呆子史莱姆背着一个小包裹踏上了自己的征程。
此刻黑漆漆的林间偶尔有乌鸦经过,书呆子敏锐听到了有人类的声音,它一个前扑躲到一旁的草丛当中。
“奇怪,我听老师说传送门就在这附近啊,好像每隔开二十四个小时才会处于待激活的样子,不会已经有人掉进去了吧。”
这一片树林算不上茂盛,刚好有一缕月光落到这人的靛蓝色外袍上。
拜月教学徒日曜作为先遣兵,来哥谭探查他们此前调试的传送门情况如何,可他在这里已经找了大半个小时,依旧没有见到传送门的影子。
书呆子史莱姆敏锐地察觉到,眼前的这个家伙和它来自同一个世界。四舍五入,眼前这家伙是敌人。
书呆子史莱姆一下就慌张了起来,它左顾右盼,一点点向后缩去。
只顾着抬起脑袋找路的史莱姆没有看到,它脚边的兔子洞正在以一种诡异的速度扩大,等到它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然被这洞一口吞下。
在急速的坠落中,书呆子史莱姆彻底慌了神。
书呆子史莱姆:不要啊————要变成死书呆子史莱姆了————
书呆子史莱姆:x_x
众所周知的是史莱姆可以长出触手,但是史莱姆是不会尖叫的,拜月教的日曜在上面转了两圈,什么异状也没有察觉到,颇为无奈地准备收拾收拾换地方了。
*
乐高蝙蝠洞内。
雷克斯下车之后,还左扭右扭,蹦来蹦去,试图四处逛逛,像一只活蹦乱跳的蚯蚓,但在乐高迪克塞给他一块小甜饼之后,就非常老实地坐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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