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heng,我是米拉麦克斯影业公司的版权经理罗迪·威廉斯,你叫我罗迪就可以了。”
“你好,罗迪,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见金主找上门,陈盛连忙热情的上前握手。
此时找上门的电影发行公司,自然就是昆汀在答应陈盛,帮他联系发行商后。
找来的自《落水狗》后,就处于合作关系的米拉麦克斯影业公司了。
米拉麦克斯影业本就是米国最重要的独立片商之一。
在前几年被华特·迪士尼并购后,基本上就负责发行一些艺术性较高,或者偏冷门的小众电影,用来担任《电锯惊魂》的发行商倒也合适。
事实上陈盛和米拉麦克斯影业也算有过一次间接合作了。
上一年陈盛拿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后。
《少年黄飞鸿之铁马骝》就是通过昆汀的穿针引线,在米拉麦克斯影业的发行下成功登陆北美院线,当时还让米拉麦克斯小赚了几百万美金。
“昨天昆汀已经联系到公司,言语间对于你的《电锯惊魂》赞誉有加,并建议我们能与你达成合作意向,所以我想先了解你的想法。”
也不知道是不是昆汀介绍的缘故,罗迪在与陈盛的交谈中,好像没有打算使用销售套路,而是开诚布公的和陈盛谈起合作。
“当然可以,只是不知道咱们是怎么个合作法?”
陈盛来圣丹斯电影节的目的,就是想找个发行商,至于和哪个发行商合作,陈盛并没有什么所谓。
而米拉麦克斯又背靠华特·迪士尼,在实力上肯定没有问题。
甚至可以说除了“好莱坞八大”外,米拉麦克斯已经是陈盛最好的选择了。
“我们可以一次性支付给你一千万美金,用来买断《电锯惊魂》在整个北美地区的发行版权。”
罗迪的意思很明显,相对于制作费用,一千万美金的买断费用足以让陈盛挣得盆满钵满。
至于《电锯惊魂》后续在北美地区的票房,以及音像版权收入,就和陈盛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陈盛听后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一下,显然不可能答应这种合作方式。
“很抱歉,罗迪先生,我并没有将《电锯惊魂》版权卖断的打算,所以目前我只接受票房分成的合作。”
他娘的,刚刚看你这浓眉大眼,说话也不兜圈子的,,还以为你是个老实人。
结果还是跟我玩勾心斗角这一套!
果然和这些老外打交道,还是得多长个心眼啊。
在版权的问题上,陈盛一向是慎之又慎。
别说米拉麦克斯此时开出的价格,完全没办法打动陈盛。
哪怕罗迪开出的是一个天价。
让陈盛都觉得直接将《电锯惊魂》卖断,得到的收益会比拿院线分成要高,他都不可能轻易答应下来。
因为《电锯惊魂》作为一部系列电影,陈盛是肯定要将后面的剧本搞到手的。
因此陈盛必须毫无争议的将版权握在自己手中。
毕竟北美地区可是人家的地盘。
而米拉麦克斯的创始人哈维·韦恩斯坦又是臭名昭着的“好莱坞恶霸”。
哪怕自己只是单纯将发行版权卖断,一旦后面电锯惊魂的续集上映时出现什么问题。
那目前在北美地区还没有找到靠山的自己,恐怕就是黄泥巴掉裤兜里,不是屎也是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