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吵架,她就消失,他们会是什么心情?
其实要是换了她这个没良心的,她会抓心挠肝,想找到他们。
他们良心比她好一点,又粘人,应该是抓心挠肝Pro版,会更想她。
那她在这五天就当度假好了。
她看向老板:“既然我要住你家,那咱俩就做个交易,你有没有除不掉的仇人,我去帮你干掉。算作五天的报酬。”
老板眼珠一转,想到什么:“有,但很厉害,你确定吗?”
“确定。”黎知音点头。
老板拿起手机,给她看了一张照片,又给她亲手画了一张地图:“这是另外一片区域的老大,名叫欧特,你去帮我除掉吧。”
黎知音起身:“行,但我先说好,如果让我知道欧特和你联合起来杀我的话,我就杀了欧特,再来杀你。”
老板谄笑:“不会不会!你放心,绝对不会!”
她一瘸一拐地离开,老板目送她远去,其他小弟聚拢过来:“老大,您让她干嘛去了?”
老板冷笑,点起一根雪茄:“她说她要帮我杀了我的仇人,换五天的住宿,我就让她去帮我处理欧特了。”
小弟瞪大眼睛,惊喜道:“欧特可是战斗7级!她这个瘸子敢去挑衅他,就是去找死吧?”
“我就是让她死在那!”老板啐了一口:“把我的钱抢走了,还吹牛说帮我杀敌人,我杀不死她,那就让欧特杀死她!我就不信她能杀了欧特回来见我!”
三个小时后,黎知音用塑料袋拎着欧特的人头,一瘸一拐地往回走。
她用钱换了一身装扮,卡其色工装裤,腰间系着格子衬衫,上半身穿了一件厚实的黑卫衣,穿着大黄靴,头戴鸭舌帽,面戴黑色口罩,完全融入这破旧的贫民窟中。
衣服全是二手的,但都是干净洗过的,还有香味儿呢。
在这种地方也就只能买到其他人丢弃的二手货,没得挑。
她还抽空在小旅馆洗了个澡。
就是小旅馆也不干净,老板娘跟小混混联合起来,趁她洗澡时想噶她义体,她沾上一身血,又洗一遍才干净,原来的衣服也就不能要了。
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到处都是危险。
幸好她比危险还危险。
她压低帽檐,将口罩往上拉了拉,不想让人察觉她是外乡人。
一辆面包车在她旁边疾驰而过,她不经意掀眸瞥了眼副驾驶,停下脚步,转头看去时,面包车已经进入了破旧城区。
……
她刚刚……好像在副驾驶上看到纪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