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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六章:观赏极品狼毫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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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还是有些抗拒,毕竟那可是他唯一珍藏的东西,一丝一毫的毁坏可能他都要杜绝。

但最后不得不屈服在沈如风的“淫威”之下,掌柜的还是把人带去内堂,然后取来这根狼毫笔给他们看。

狼毫笔落到林清宇手上,他小心翼翼的捧着,摩挲这上面的纹路,还别说,这真是极品的狼毫笔,光是拿着就能感觉到与众不同。

不愧是一品斋的镇店之宝。

沈如风却很不屑,“再珍贵也不过就是根笔杆子,作用就是用来写字的,要是不用来写字那它的价值又在哪里?”

掌柜的白了他一眼,“跟你们这种兵鲁子说不清楚,那如果有一根上好的红樱枪,你会不会当成自己的传世之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看沈如风这么油盐不进的样子,掌柜的试图用他们粗人的思维跟他讲解。

“要是真有那么一把红樱枪,我恨不得日日拿在手上,每杀一个敌人我内心的自豪感只会增加,放在家里只会积灰,传什么传,我有没有后代都还难说呢。”

掌柜的被沈如风这一番诡辩气的心绞痛,他就不该抱有期望沈如风能理解。

林清宇没关注那两人之间的“波动”,他仔细欣赏完这根狼毫笔后就双手奉给掌柜,没有继续霸占着。

看得出林清宇真的很喜欢,沈如风也打算争取争取。

“喂,你这什么笔杆子真不能卖吗?我出双倍。”

掌柜的小心翼翼把狼毫笔放进专属的盒子里后才转身对他翻白眼,“都说了这是我一品斋的镇店之宝,我怎么可能轻易卖,你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卖。”

沈如风黑了脸,他就不懂了,一根笔杆子有什么收藏的价值,简直是老顽固。

“多谢沈公子好心,不过今日我能一睹狼毫笔的风采已经是三生有幸,不敢再奢望更多。”

他说的话就要好听很多,掌柜的终于舒展开眉眼。

“瞧瞧,这才是文人该说的话。要不是看在这小公子的份上,我还不乐意拿出来让你看呢。”

沈如风不以为意,说再多还不就只看了一眼,让他卖他也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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