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伏鸾进门,元碌的眼睛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
腿给踩成这样,还有可能残废变成瘸子,怎么可能不生气呢?只不过他别有用心罢了。
这才一个多月未见,伏鸾出挑得越发好了。
明明按世俗的说法,她现在不过是个弃妇;
可这相貌身材,比待字闺中的少女还要迷人万分。
若不是自己腿脚不便,加上她带了人,元碌恨不得将这大魏第一美人拥入怀中,好好“疼爱”一场,横竖他们原本就是夫妻。
自打伏鸾离开东宫,元碌没有一天不想她——
准确地说,是想念她的温香软玉、她娘家伏家数不尽的金银,和她所带来的太子之位。
元碌心里再次感慨:他怎么就眼瞎了呢?
这么个大美人给他当老婆他不要,他非要伏筝筝那容貌平平、哪儿都平平的“赝品”;
还生生把自己的太子之位也给作没了……
然而就算他思来想去也想不到,伏鸾驭马撞断他的腿、踩碎他的脚,都是故意的……
伏鸾叹道:“王爷心思豁达,可旁人不这样想!
“别人都说,我为了你和筝筝的事,心里有气,故意将你……”
“本王不用看都知道,说这话的肯定是女人,而且是年纪大的女人!
“说不定还又矮又黑又肥又丑!她们不过是见你长得美、家世好、样样顺心,妒忌罢了!理她们作甚?
“等我腿好了,亲自替你‘平反’;
“看谁还敢嚼未来太子妃的舌头!哎哟!”元碌未及说完,伤口又开始疼了起来。
“小女子伏苓,是伏家的医女。民女斗胆……不知能否有幸为王爷换药?”伏苓毛遂自荐道。
“换药?太医令刚给本王换过。想是药力发作了,不碍事。”元碌忍耐着,像打量伏鸾一样上下打量着伏苓。
他那眼珠子呀……停留在某些部位特别久,恨不得粘在上面不走了。
可是在伏鸾面前,元碌少不得要装得矜持些……
伏苓笑道:“王爷您,肯定是金尊玉贵的,可您刚从东宫出来;
“民间的话传得不太好听啊!这底下办事的人自然……”
伏苓瞄了眼元碌的脚,似乎意有所指。
“哎哟!谁给王爷上的药呢?王爷何等身份,怎么能用麻布胡乱包扎呢?
“我家医女说得没错,太医署的人没把您的腿脚放心上呢!”伏鸾见元碌茫然不解,赶紧接过话头;
生怕拖久了,这草包想明白了上不了当。
“这……那应该用什么?”元碌正一步步掉进伏鸾这美貌前妻的陷阱里,自己还浑然不觉。
“王爷乃是当过太子的人,纵使一时失意,想必等皇上气消了;
“您必定能再次执掌东宫。既然王爷贵盛无比,包扎之物自然要用皮的了。
“这是麂皮,用来包扎极好的。又舒服,又体面。”伏苓笑着从随身携带的药箱里拿出一张麂皮。
元碌虽是个不受宠的草包皇子,可也是宫中傅母、乳母、保母等等一堆人的簇拥、保护下长大的;
别说受伤了,连手指蹭破皮都属少见,哪懂得包扎之事呢?
若放在平时,他是断不会轻信伏苓这眼生的人的;
可既然她是伏鸾带来的,又和伏鸾同族;
伏鸾一口一个“我家医女”,元碌“爱屋及乌”,少不得信了她的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