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军委兵工厂从湖北黄安县熊家嘴迁回HEN省新县柴山保王湾村。
同年7月,进犯苏区的国民党军队,凭借优势兵力,步步紧逼,形势十分严峻,兵工厂奉命解散,青年工人跟随主力部队西撤,其它人员分散参加游击队;笨重设备埋藏,轻便工具带走。
到8月底,鄂豫皖军委兵工厂解散完毕。
鄂豫皖军委兵工厂,先后受鄂豫边革命军事委员会和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组织机构和主要领导健全。
兵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总务组负责文书、财会、后勤,工务组负责生产管理,组织员主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分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员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分管职工文化教育工作,保卫员在党支部领导下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另外还有枪弹车间,修械车间,造坯车间。
鄂豫皖军委兵工厂生产条件简陋。所需钢、铁、铜、锡、药等原材料,均是通过各种渠道,自己想办法解决的。
兵工厂生产主要军械产品有仿汉阳造步枪800余支、来福枪、八响枪、撅把子枪4000余支、复装子弹211万发、麻尾手榴弹等余枚;试制主要军械产品为机枪;修理的主要军械产品有枪支余支,迫击炮若干门,还参与修理过一架飞机。
在生产中,工厂很重视质量管理。
首先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即分厂向总厂承包,分厂再把生产任务下到车间,车间下到班组,班组落实到人。
其次,对各种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再次就是勤于检查,合理调度,严格检验。对入库、出库、保管等各环节也有具体要求。
鄂豫皖军委兵工厂按部队管理,出操点名,按照作息,考勤奖惩,都有具体制度。生产每天按8小时安排,任务紧急时,加班加点,星期天也不休息。
工人工资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月薪12元(红军时期钱币),二级10元,三级8元。党、团、工会组织生活很活跃,职工经常学政治、学文化,阶级觉悟和生产热情很高。
佛尔寺兵工厂在将近四年的时间内,制造了一千多支“撇把枪”和数百支长枪,生产出大量大刀、长矛、子弹、马尾弹等武器,修理的枪支不计其数,有力地支援了根据地的军事斗争,为革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红军主力西撤后,留在苏区坚持武装斗争的红军武装,在新的鄂豫皖省委领导下,不断打击敌人,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