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洛笛在海上飘荡的第七天。
当然,虽然海上航行是枯燥的,但他过得却很充实。
这些天,斯曼顿在教导他如何使用武装色,当然,在洛笛的要求下,艾蔻也一并跟着学习。
所谓霸气,可以像看不见的铠甲,一般进行防御,也能转化为攻击,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洛笛一遍一遍的压榨着自己的体力,通过七天无休止的练习与尝试,今天,他总算是勉强领悟与掌握了。
“武装色硬化!”
洛笛伸出右手,他的整个拳头便被武装色所包裹,变成纯黑色。
就这样维持了五分钟左右,武装色自动消散,拳头又恢复了正常。
“果然,还是维持不了多久,而且覆盖范围也不大,如今只能做到包裹一个拳头,还得继续努力啊!”
洛笛无奈的叹息了一口气,随后继续训练。
不远处,听到他喃喃自语的斯曼顿脸上泛起一抹苦笑。
不得不说洛笛是个天才。
斯曼顿以前修炼武装色的时候,花了两个月才做到洛笛那种程度。
就在这时,艾蔻突然走了过来。
“洛笛哥,斯曼顿大叔,前面有船!”
本来她正在船头甲板适应吹风和飞雪,无意间看见了两个小黑点。
拿出望远镜一看,是两艘船。
洛笛停了下来,见闻色一开,瞬间向外覆盖。
果然感知到了两艘船的存在。
其中一艘是商船。
另一艘挂着一面不知名的黑色旗帜,旗帜上画着两把交叉的手枪,可以肯定不是海贼船。
而此时,在那甲板上站着一群身穿黑色风衣,手持手枪的人,他们正在攻击前面那艘商船。
“走,过去看看!”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炮火声也越来越大。
“凯姆老大,后面有船只接近!”
正在了望台上巡视的人察觉到了洛笛三人的靠近,立马高呼了一声。
下方一名体态肥胖,足有三米多高的独臂男人转过了身,朝后看去,果然看见了一艘中小型帆船。
那艘船如今距离他们的船只有五六十米远了。
“那是……王国旗帜?”
凯姆眉头微皱,注意到了那随风飘扬的旗帜。
“玛德,小的们,都给我到后面来,击沉那艘船!”
且不管是哪个王国的,那艘船肯定要比前面的商船危险得多。
而他们的动静自然逃不过洛笛的感知。
“想先下手?那就看看谁更快吧!斯曼顿,走,把他们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