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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堡东南方向的六十里外。
这里有一座非常高耸的大山。
山势之高,足有四五百丈。
因山上生长着高大的古柏,故而名为高柏山。
在高柏山的山脚下,总有一些靠山吃山的村子存在。
但如今的这些村子里,却是见不到一个活着的村民。
因为这些村子的村民,就在昨日的下午,被三万多名突然到来的流贼给残忍的杀害了。
此刻,这些村子里满是穷凶极恶的流贼。
在一个面积颇大的农户院里。
两名流贼围坐在一张桌子旁,桌子上摆放着好几道肉食与一坛酒水。
“来,乱世王,我敬你一杯!”
其中一名流贼一手抓起肉食塞进嘴中,一手端起了酒碗。
“好!争功王,干!”
乱世王停下了进食,端起酒碗与争功王碰了一下。
咕噜咕噜,酒水下肚。
“爽!”
争功王大叫一声,随即又开动双手,吃起了桌子上的食物。
乱世王也不甘落后,一边进食一边喝酒,好不痛快。
很快,桌子上的几道肉食便被两人吃完,肚子也已经吃的涨了起来。
“哎!还是做流贼爽啊!”争功王拍了拍吃撑的肚子,一脸的满足道。
乱世王点了点头,一脸赞同之色的道:“说的没错,自从做了流贼,每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好不快活!”
“现在就是给老子一个千户,老子还不稀罕呢!”
“嘿嘿!乱世王,若朝廷真给你一个千户,你会舍得不干?”争功王笑着问道。
“要知道,你之前还只是一个总旗呢!”
一听到总旗二字,乱世王立刻跳起来骂道:“屁个总旗,还不是那些狗官眼中的一只蚂蚁,随时拿去顶罪。”
乱世王,原名蔺养成,本是宁夏镇边关的一名总旗官,只因鞑子寇关劫掠,他不敢与鞑子对战,私自弃堡而逃。
上官追责下来,他便带着几名边军,上山做了贼匪。
恰逢在今年的四月之时,二百余万的流贼入陕。
乱世王趁势而起,很快便拥众上千。
随后,乱世王犹不觉得满足,开始下山做起了流贼。
没想到这流贼职业越做越顺利,逐渐发展成拥众上万的流贼首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