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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喜欢艾弗森带来的争议,与此同时他们更相信他能走到那一步。
他是一个拥有极佳天赋,让大多数黑人喜欢的人,这就足够了。
许峰不想过多在镜头面前表演,那些混乱的声音吵得他头疼,他早早回到更衣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学校。
直到所有人走上大巴车,德保罗的球员们才走出如梦似幻的胜利之夜。
这个年代的手机几乎只有打电话发邮件的作用,无所事事的球员只好在昏暗的灯光下学习或者翻看体育杂志。
对辛格来说,学习是不可能的,他拿着《体育画报》兴奋地说:
「公牛还在连胜,麦可·乔丹实在太强了,他和皮蓬,罗德曼的铁三角没有人能打败,今年的总冠军肯定属于芝加哥!」
辛格是地道的芝加哥人,家族几代都在芝加哥经商,他喜欢这里,是芝加哥公牛的忠实粉丝,更是乔丹死忠粉。
不可否认的是,1996年左右的球员十有八九都是乔丹的粉丝,而且还有大批年轻人正在因为乔丹而热爱篮球,未来走向职业。
至于许峰,他倒不会对某一个球星而狂热。
他为什么打球?许峰来到这个世界第二天就想明白了这个问题。
他想要赚钱!
当然,许峰也想要弥补上一世东方大国在篮球领域的困境。
他相信只要有一个人在NBA打开局面,希望的火种就会传递出去。
算了,不上升高度了,主要还是对金钱的饥渴,随便一个NBA首发的年薪对普通人来说都够躺平一辈子了。
许峰也想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住大豪斯,开超级跑车,顺便继续自己上一世喜欢打球的爱好。
多美好啊!
许峰嘴角微扬,笑着对辛格说:
「乔丹这个赛季常规赛肯定能赢下七十场以上,你信不信。」
看着许峰自信的样子,辛格疑惑的挠了挠头,不过也没有多想,毕竟公牛确实强大到足够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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