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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场面很混乱。
温遇为了躲避流弹,慌乱中拉开了一辆黑色轿车的车门,躲了进去。
是沈让的车。
他当时中弹了,失血过多,意识已经有些涣散了。
他的手下准备送他去医院,但当时因为枪击,路上到处都是车,他们的车夹在中间根本动不了。
于是,温遇给他做了急救处理,直到救护车来。
陆若菲安静地听着温遇说起她和沈让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没有插话。
“他这人疑心重得很,这件事之后,还特意调查了我,以为我是故意接近他的。”
“后来发现真的只是意外巧合,便许诺欠我一个人情。”
温遇抿了一口红酒,又继续道:“我本没放在心上,想着以后应该也不会再见面,”
“但后来,我确实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就找了他帮忙。”
“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
温遇晃了晃杯中的酒液,“我在国外留学那两年,挺缺钱的。”
“所以,沈让后来提出让我给他当私人医生的时候,我欣然答应了。”
“不过,后来我完成了学业,准备回国。他想让我留下来,我拒绝了。”
“为什么?”陆若菲不解地问。
在她看来,跟着沈让混,哪怕是做个私人医生,前途也比在普通医院里熬资历强太多了。
沈让有钱有势,只要温遇点头,他完全能给她开一家私人医院。
让她当院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温遇侧过头,目光平静地看了陆若菲一眼,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
“沈让当时也是这么问我的,好像我拒绝他是一件极其愚蠢的事。”
陆若菲:“……那你当时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怕有命挣钱,没命花。”
陆若菲一怔,旋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笑得花枝乱颤,连带着手中的酒杯都跟着晃动。
“也是,你背景干干净净的,做什么不好,没必要跟着他混黑帮,太危险了。”
这一点,陆若菲刚才确实没想到。
她从小在国外长大,又生活在陆家那个大染缸,黑的白的,什么勾当她没见过。
早就习以为常了。
但温遇不同。
她从小在国内那种安稳的环境里长大,循规蹈矩,没有接触过这些阴暗面。
自然会对那种随时可能丧命的生活感到害怕。
陆若菲忍不住笑出了声:“以沈让的脾气,你这么说,他肯定气得够呛。”
“是啊。”
温遇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无奈地笑道:
“当时气氛僵到了极点,他差点没直接掏枪抵着我的太阳穴,逼我签卖身契留下来。”
“然后呢?”陆若菲听得津津有味。
温遇耸了耸肩,“然后……我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我答应他,虽然我不留下来,但如果他有需要,我可以随时飞过来为他看病。”
“他权衡了一下,才终于松口放我回国。”
“说到底,你最终还是做出让步了。”
“这也不算让步。”
温遇晃了晃酒杯,眼神里透着股清醒的狡黠:
“来休斯顿给他看一次病,诊费抵得上我一年的工资。”
“有钱不赚,是傻瓜。”
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况且,那个时候温翎白血病复发,她也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
偶尔飞过来出个诊,也不用卷入他的江湖恩怨。
这笔买卖,她做得心甘情愿。
“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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