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纸笔来。。”我根据对中学课本的记忆,把王安石老先生的变法方略,下了个简单的汇总。
递给李恢;“这变法的事情,是本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耗费了两千多个日日夜夜想出来的,可以说是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为国为民死而后已——
光是灯油就费去了几千金,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你拿去慢慢地研究吧。”
郭嘉纳闷,我怎么不知道丞相这么勤政,
两千多个日日夜夜,我的娘,他的三四个老婆,受得了吗?
李恢拿起纸来,只见上面写着:
方田均税法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
“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令举办土地丈量,
按土塙肥瘠定为天、地、人、神、鬼五等,
“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
制定税数,天字号地收的税最重,
鬼字号地收得最少,这样比较公平,
避免了贫瘠土地,种不出粮食,穷人交不起地租,被逼上吊。
均输法均输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
简单说就是国家在丰收的年月囤积粮食,等到饥荒闹旱灾,
大饥馑,人吃人的年月,投入市场,平抑物价,
让老百姓吃得起粮食,可以有效避免商人屯积。
在淮南、江南等富庶的地方,便宜购买粮食,充入国库,备战备荒。
青苗法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
(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农田水利法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
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十万两,在洛阳、邺城、长安、成都、襄阳、吴郡设“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
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
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
强兵之法:裁兵法一、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十八岁以下不可参军
这样还可以刺激人口增长,让这些娃娃兵在自家的炕头上多为国家的人口事业做贡献吧。
人口多了,五胡乱华的事情就不会出现了。
保马法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
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
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
军器监法国家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