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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 太过巧合(1 / 2)

此时时间已经是正午了,稻叶昌生和秦德禄并没有立即赶回振兴公司,而是在半路上找了个酒楼吃饭。

由于下午还要上班,便没有喝酒。

稻叶昌生给秦德禄的茶杯续满茶水,问道:“平时像这样的事情多吗,都需要我们亲自来码头验货?”

“一般只有重要的货物才会让我们过来,这个所谓的重要,并不是单单指货物的价值,你明白吗?”

秦德禄轻轻喝了一口茶水,又道:“现在这个世道,靠着正常的生意是不行的,各个贸易公司都会有自己专门的赚钱渠道,当然了,最为赚钱的还是走私倒卖一些管制、紧俏货物,可谓是一本万利。不过,这种生意风险也很大,没有强大的人脉关系,是不可能做长久的。”

稻叶昌生对走私的事情有所了解,当下投入到走私中的人物形形色色:

一是奸商如银店老板、粮商、绸缎商、船主等。

二是流氓土豪劣绅。

三是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海关职员。

四是放私的缉私人员。

五是不肖公务及地方政府也无可奈何的“权贵”。

六是不肖军人、司机、奸商、谍报人员、一般民众等。

当然了,这些并非走私的主力军,DZ市商在东南沿海一带都是组设公司来经营的。

在临城,到处可见转运公司和“过塘行”,总数在两百家左右。

总办事处大部分设在上海、宁波、温州、金华、鹰潭则设有小据点,与上海保持密切关系,各有几只经常来往沪甬温间的轮船,几十部货运卡车和几千个工作人员。

货物从上海上船,一直运到湖南或者广西,沿途所有的交通工具都不假人手,至于其后台,除了江南一带的“商业巨子”之外,还有权要人物在内。

走私的物品也是五花八门,大致分为八类:

第一类为毒品,包括鸦片、吗啡、红丸、白面等。

第二类为奢侈品,包括香烟和首饰等。

第三类为药品,包括针剂药剂和其他西药等。

第四类为日用品,包括面纱、布匹、精制糖、火柴等。

第五类为矿产,主要以煤油、钨砂等为主。

第六类为特产,主要是橡胶。

第七类为海味,包括海参、鱿鱼、鱼翅、鱼肚等。

第八类为其他走私货物。

总之,无所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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