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给我找纸和笔!”
周越君对着那个土匪就是吩咐。
土匪欲言又止,不过还是放下那个人,跑去买纸和笔。
毕竟,读书人一个个的都不愿意借。
怕得躲得远远的。
付了钱,心在滴血。
那个书店老板唯唯诺诺,不敢要钱,可是土匪大哥怎么能同意。
说不定那个小少爷准备回去问他怎么拿到的。
他知道读书人最是将就。
他可不能丢脸。
什么都可以小偷小摸一点,可在他心里读书这件事就是不能。
一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价值观念深深根植于心。
所以,才会对小少爷这个自愿的读书人如此尊敬。
土匪递过去好几个碎俩银子,迟迟不肯松手。
老板胆战心惊,究竟该不该拿?
狠下心来,不然是几两碎银子,哪里有命重要。
“大哥,这几样送你了!”
“不行!”
“给!”一把拍桌子放下碎银子就走出去。
那响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打架。
老板被吓得往后退,面露惊恐。
原来是钱!!!
立马过去数,居然不是铜板,还比原价多一点点。
赚了!!!
土匪拿着书、纸和笔过去。
“呐给你!”
土匪见他拿过去就想找个地方,磨墨就写。
压根没有问他怎么来的这些纸和笔的文具。
“我没有去抢,这些都是买回来的!”语气带着小骄傲和察觉不到的自卑。
“嗯”
就一个嗯?
周越君看见一个大老爷们求夸那样,对着一个模样还是小孩的人求夸,不觉得丢脸和难看吗?
周越君语气带着不自然,“做得很好!”。
土匪乐呵呵去扛人。
被读书人看得起原来是这个样子。
真好。
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对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呼来喝去,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咦!”
沈窈窈看着那土匪不值钱的样子,没眼看。
让她去瞧瞧周越君的一手好字。
到时候趁机笑他。
结果一过去映入眼帘的字居然是繁体。
不对,古代本来就该用繁体。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为什么周越君会,写得气势磅礴的。
飞龙走凤,不仅感觉到自由随性还有让人感觉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慈祥。
沈窈窈被脑子里的想法给吓到,神经病吧这个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