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众目睽睽之下,双方对峙,互不退让,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随便发出点儿什么异样的响动,都可能会催发一次激烈的冲突。
这天晌午,王二狗一如既往,在黑市一条街游逛,卖糖葫芦。
自从前年,村里人给书斋送菜果的路上出了岔子。就再也没有人,采买他们村产的蔬菜水果。村里的乡亲们只好各谋出路。
他是个孤儿,本就没什么房屋田地,便随波逐流,跟着几个打过架的同伴,来炽焰城讨生活。
从去年开始,这条街上,就多了一个爱吃糖葫芦的孩子。而他王二狗,就是第一批发现这件事儿的人。
凭此,他率先摸清了那孩子的口味喜好,每日都能第一个将货卖出。
再早早回去,甄选上好的水果,仔细挂上均匀的糖浆,连夜冻住。次日一早再扛着草靶来蹲点。不等日头西斜,一准儿能兜售一空。
且那孩子出手大方,选用再好的水果,再贵的糖浆,都不会亏本。
今日一如既往,眼看着春日渐暖,糖浆已有了融化的趋势。王二狗心中暗暗有些焦急,这项营生,恐怕也做不几天了。
好在这段时日,他也存下不少积蓄。若是回到老家,说不定能置办几亩地,一头老黄牛。至于住的地方,实在不行,自己搭个狗窝,也就是了。
他和那孩子混得熟悉,所以不似其他人那样,走来走去赚吆喝。王二狗只蹲在一块刻了字的石碑旁边,借着阴凉休息,一边观察往来行走的人。
但是今天,他却发现了有趣儿的事。
先前一身黑的细高个儿,拽着一个浅白色的小胖子。两人都遮着头脸,看不清相貌。他们身后,却又有一人一熊,一路尾随。
在这条街上卖小吃,除了胆子大,还要装聋作哑。他不是没见过乐于助人的,只是那下场,有些令人不敢恭维。
果然,那黑白两人前脚刚进一处院门,后面这一人一熊,就被四五个大汉,团团围住。
几人身量都不太高,却是一水儿的大砍刀,粗布麻衣穿草鞋,看着混得就不怎么样。
被围住那一小撮里的白毛大熊,很是慵懒,竟然原地趴下,眯起眼睛打盹儿。
再看那少年,年纪不大,头发也不长,却用一根奇怪的发簪,收在一只朴素的束发之中。
少年穿着青色书生袍,看上去文质彬彬,手里却提着根齐眉短棍,看那拉开的架势,像个练家子。
那包围圈的几人,开始吵嚷:
“大哥,有白毛大熊!”
“大哥,他年纪不大!”
“大哥,他会使棍法!”
“大哥,他不…不…不,不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