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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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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

“什么没完,”裴骜将脸埋在秋辞的颈窝,嘴巴贴在他的肉上,十分委屈又窝窝囊囊,“我都没开始过。”

秋辞一怔,不禁想起裴骜的后腰,他摸到过的,皮肤细腻,肌肉蓬勃。

他怎么忘了,裴骜不仅有后面,还有前头。

像帮人解题一样,他说:“我帮你。”

黎明破晓时没结束,老狼路过门口时没结束,隔壁的鸡都叫了还没结束......

秋辞脸色绯红,手上没停,眼睛却不敢看它。他没什么技巧,也正是这份生涩让裴骜更觉刺激。他像渴了几百年的吸血归突然见了血,这血取之不尽,清冽甘甜,叫他如何不疯魔。而盛着血液的容器精美漂亮,看起来还正气凛凛,还有什么比拉着一个正人君子共沉伦更有征服欲呢。

“你快点。”秋辞催促,天已经大亮了。

直到大门外有人扯着嗓子喊阿秋,秋辞要收手,他却不许,用手覆盖住秋辞的手,另一只手也抓住秋辞的。

终于,他们在那人离开时结束唱和。

从此,公平了。

白天,裴骜跟着老太太去肚博,1v3,他全胜;傍晚,拿着铁叉去滩头捕鱼,没过一会儿,就变成他在河里行刺,别人拿着捅在边上等着。

而秋辞白天照旧会去菜园,他喜欢光着脚踩在泥里侍弄蔬菜土地,也依旧会在各处碰到拿着课本来讨教的各个学龄的学生。

之前,他无所谓在地里还是家里,现在好像也没差,但是他空荡荡的心里好像填补进去一些东西,就像荒芜的沙漠突然飘来种子,还自带甘露,很快就能成长,风一吹,就散开一片。

他开始观察泥土里各种各样的虫子,会看着纷飞的蜻蜓和拟人拟物的云回家。

入夜,他们就会滚在一起,食髓知味,少年人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老狼在这个暑假玩得跟疯狗似的,没有笼子,没有绳子,天地广阔。他俨然是犬王,天不亮就在村头跟小弟们汇合,傍黑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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