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处,一名奇怪的汉子用握刀的姿势握笔,歪歪扭扭想要写字,但写出来的字连辨认都是极为困难。
这倒算不得什么,毕竟这个时代,读书识字那都是金贵人儿,入军伍的都是苦哈哈,有个差不多的名字就不错了。
他奇怪的地方在于...
头上一朵大红花!
风雪之日想有这么鲜艳的花,便是咸阳宫的御花园都做不到,显然是用布剪裁出来的。
“军伍之中,戴一朵红花,成何体统。”
一名小伍长板着脸看着这个汉子开口训斥。
面色看起来严厉,实则惜才。
这虎背熊腰加上那眼眸之中的精光熠熠,一看就是上好胚子的杀才!
这要是能‘勾搭’到自己的伍中,得多乐呵?
“俺娘子是渔阳郡人,俺娘子跟俺来咸阳的时候说了,俺是她那破嘎啦地方从未见过的鲜花。”
“临行前,俺娘子让俺戴着,说回来的时候好插在将军头盔上。”
汉子也不恼,就是笑笑。
古怪的打扮,非但没有自卑,反而骄傲得挺挺胸膛。
“好小子,想当将军戴金盔?”
“成!来劳资伍中报道,劳资倒要看着你爬上去!”
伍长哈哈大笑,而后一巴掌拍在那募兵账册上,对着记录的行军文书开口笑道:“老李,这小子给我,等我从代郡回来,给你抢俩匈奴娘们,天天给你暖被我!”
行军文书翻了翻白眼:“匈奴娘们的皮肤糙得跟你这老糙汉的屁股都有一拼,直接卖春风苑洗衣服得了。想要这小子,给我带十把匈奴狼崽子的弯刀,劳资平素里修修脚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