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带着宿醉醒来,营火已经熄灭,他捂着快要裂开的头呻吟了一声,才突然发现自己正枕着唐纳德的腿,菲丽丝还歪坐在他身边,睡得正香。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过了半分钟,劳伦斯才意识到自己该做点什么,至少不能再给别人添麻烦了。
时候尚早,新兵们还都醉倒在一起呼呼大睡,天边的朝霞映着一丝红晕。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功劳,劳伦斯感觉自己的意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一边向伙房走,一边思考着未来的计划——时代已经变了,如果想在这个混乱的世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将自己的领地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堡垒,将他自己的部下培养成一支顽强不屈的精锐部队。昨夜之后,他决定不能再消沉下去了,想要守护他的伙伴,他就必须做好迎接上千场激烈战斗的准备。
劳伦斯知道逝者已经长眠,他如何悔恨如何痛苦都毫无用处。他把多余分心的杂念摒除,下定决心再不会像昨夜那样失态,以免有辱自己作为最后一位银翼骑士的荣耀。
是的,他一直知道,愿意跟随他的战友都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从小听到大的故事都是这么说的。银翼骑士战无不胜,他们的传奇故事甚至在塞连民间都广为人知。这些举家搬迁追随劳伦斯的人都相信他们很快会在新时代的传奇中占有一席之地,他们的故事会被当成光荣的历史讲给后人,被写进上万篇赞美诗中加以传唱。
不管这些人渴求的是荣誉还是金钱,抑或二者都有,劳伦斯都不想让这群追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失望,他们会再次坐在一起喝酒的,喝庆功酒。
但首先,劳伦斯要履行他的承诺,按时把早饭端到梅菲斯托面前。伙房里一片寂静,显然厨师还没开始工作,所以劳伦斯打算自己动手给大家做早餐。他不是这地方的第一任主人,所以他也不介意亲自下厨会不会辱没他的身份。在很久之前,人魔大战尚未演变成全面战争前,此地的前任主人是位家世显赫的伯爵,那时伫立在这里的城门高大威武,让人过目难忘,伯爵甚至用嵌在城门上的宝石与黄金炫耀自己在这片土地上的统治地位,但那个飞扬跋扈的伯爵已经被恶魔活剥了,而新主人劳伦斯比他更谦逊,更低调。
像他这种懂得对现实低头的聪明人来说,长寿并不算很罕见的恩赐。
腌肉、粗燕麦粉、盐、猪油,甚至还有半罐蜂蜜。厨房里的食材都是从自由之城运来的,从它们都很新鲜的细节看,至少说明奥兰多公爵很重视这个据点,所以劳伦斯应该不用太担心这个据点会被公爵当成弃子。劳伦斯一边想着,一边把腌肉剁碎,扔进锅里准备熬汤。早上就着一碗热乎的肉汤,再吃上半块面包应该可以让士兵们精神抖擞地训练一上午,考虑到有梅菲斯托这位贵宾,劳伦斯最终还是咬咬牙,多切了一块腌肉。
“唔,好吧。”劳伦斯突然想起这不是他的故乡,既没有煤气灶也没有电磁炉,而他得先把炉子烧热才能做饭。就在他为自己的健忘懊恼时,一个瘦小的黑影溜进了厨房,突然开口,把劳伦斯吓了一跳。
“大人,我可以帮您…”
“谁?”
在战场上养成的习惯让劳伦斯下意识把手探向腰间,只是他忘了自己没带佩剑。身后是个楚楚可怜的姑娘,她也被劳伦斯的应激反应给吓到了,看得出她很害怕,但还是一直咬着嘴唇站在那里。
“是你,你叫什么来着?贝丝、贝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