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唐纳德的气话,他的确不清楚原因。劳伦斯只说这是公爵的安排,却没交代任何缘由。优秀的士兵不会质疑命令,但唐纳德多少是有些不快的。他把劳伦斯当成兄弟,劳伦斯却不愿坦诚相告。不过他是个明事理的人,劳伦斯不愿意说他也就没追问,只是奉命行事。
又过了半个小时,黑色的夜空变成了暗灰色。某一瞬间,黎明突然带着沉闷的红色光芒如匕首般刺破了灰色的天幕。雨依然在有气无力地下着,让黄褐色的微光始终无法隔绝阴冷和潮湿。借着难得的光线,士兵们在灌木里,土坡后,树梢上检查着自己的武器,抹去上面的雨水。这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因为离开军营前,每一把武器都被打磨的无比锋利,而梅菲斯托改良的附魔技术也赋予了它们远超普通武器的坚固和耐久,然而在无事可做又不许聊天的时候,检查武器就是士兵们打发无聊时光的唯一手段了。
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唐纳德不满地咕哝了一声,想了想,还是没有下达就地用餐的命令。虽然被雨淋了半宿还不能通过进食来缓解疲劳很让人沮丧,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唐纳德就把已经卡在喉咙里的命令给咽了回去。
毕竟,饭后的剧烈运动会让士兵们的战斗力大打折扣,如果因为这种事害手下丢了性命,那唐纳德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马修,劳恩,拉哈德,麦罗,去换岗。”唐纳德终于说道。
马修知道唐纳德不是随口点的名。唐纳德了解每个士兵的长处和短处,知道谁最适合去侦查,去传令,去组织一次冲锋或领导一个方阵。他是天生的领导者,更可贵的是,他会因他们在战场上所具备的不同天赋而珍惜每个士兵。这也正是他能获得士兵们爱戴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唐纳德并未在真正意义上指挥他们打赢过一场战斗,但士兵们有理由相信,一个会因人而异地调遣士兵的将军,哪怕没有任何指挥经验,也比那些只会在血战里不停派士兵往绞肉机里填的常胜将军强得多。
“马修,你耳朵聋了?”唐纳德严肃地拍了正在发呆的马修后脑勺一巴掌,“快去换岗!”
“遵命,长官。”马修轻轻搓了搓手以促进血液循环,“我这就去。”
马修和另外三个人艰难地在烂泥里走着,来到老路附近某个黑暗隐蔽的角落,拍了拍那几个睡眼朦胧的哨兵。正在与睡魔斗争的哨兵吓得一激灵,回头才意识到是换班的人来了。于是他们终于松了口气,小声开着玩笑,嚼着树叶回去休息了。夜班哨兵是鬼见愁的苦差事,因为实在是太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