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尘埃中的某处,劳伦斯于猩红黎明的微光下散步,他面容憔悴,步履蹒跚,他曾拥有的一切优雅现在都是破碎的回忆。他的动作犹如重伤的野兽,他的头脑中燃烧着吞噬理智的冲动。愚钝,这种曾困扰他许久的感受,如今又不知不觉溜回来了。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敌人溃逃了。几个小时前。几天前。他现在看不见他们,也不知道他们逃往哪个方向。在他向灰烬中的影子,向低沉到不真实的声音猛然转头时,他的盔甲发出了咆哮。一把长剑在他覆甲的拳头中空转。那不是他的佩剑,他记不起在哪里找到的它。有时剑锋嗡嗡作响,咀嚼着肮脏的空气。凝结在剑刃上的血已经干成了沙砾状的浆糊。
“你怎么了?”菲丽丝被吓了一跳。他流着口水,盯着尘土。这种情况正变得越来越频繁,起初他还能用劳累过度这种借口勉强搪塞,而现在任谁都能看出他不对劲了。
“菲…”他疲惫地收剑,“你说,天才与白痴是否真的仅有一线之差?”
“一线之差?”菲丽丝翻了个白眼,“我觉得两者大相径庭。你又开始想那些没用的事了?”她不是那种放个屁都要讲究仪式感的兰斯贵族小姐,至今还会在私下对劳伦斯有话直说。他对此并无微词,这样的交流方式使他怀旧,那时候他还不是猩红大公的继承人,一切还未发生。
“我好像…又变回去了。”劳伦斯说,“现在就连与人交流都费劲,就像…我突然变笨了,不管怎么努力,被愚笨支配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
“你一点也不笨。”菲丽丝强装微笑,捏了捏他的拧成一团的苦脸,“别想那么多,你只是需要好好休息一阵。”
劳伦斯自己清楚这都是假话。如果他的智商降到最低,就会躲在墙角直淌口水,一旦有这种兆头,他就提前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谁也不见。当他的思维稍显愚钝之时,他会让唐纳德跟在身旁,监督他的言行举止。在那些夜晚,他为自己犯下的暴行而哭泣,明知道其重要性,却理解不了其中的缘由。
在思维迟缓的时候,他不能改易军令;耐人寻味的是,他也在脑力过人之时下达了同样的禁令。他的决定成形于某个天才之日,那天他刚意识到自己的头脑正在退化,便颁布了一系列规定来限制自己的决策权,例如他得在下令前通过由他亲自设计的智商测试。
他是如此才高过人,反观起来又是如此愚不可耐。奥秘之主呀,你是在捉弄人吗?他想,这就是我应得的报应?只能在人性与理性,愚蠢和聪明之间反复横跳?
事情正在变化。已经变了。随着疼痛慢慢重构他的意识,他的理智和底线已经荡然无存。曾经他厌恶的肾上腺暴力如今会带来一丝稀薄的解脱。非常珍贵,但好像也就那么回事。从前,他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拔剑。现在,他会为了追逐解脱的诱人爱抚而带着兴奋走上战场。暴力永远不足以成为快乐,甚至永远无法接近,但它至少能代表痛苦的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