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三年秋,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辽东平原之上,数千亩的玉米正在收获,无数百姓、士兵都在田间忙碌,把一条条粗大的玉米棒掰下来,装到筐里,再背到田间地头,用独轮小车运往仓库。
陆诚来到田间,四处查看了一下情况,随后招来一旁专门负责屯田种植的农都尉,询问道:“子卿,依你看,今年的庄稼能够做到亩产多少?”
“主公,今年的玉米长势良好,在加之风调雨顺,亩产应当与去岁相差不大……”
陆诚携带的良种,都是22世纪最新生物科技的结晶,经过多少代培育的优良品种。能够抗旱、抗涝、抗倒伏,抵御各种病虫害,且数代之内基本不会出现种子退化的现象。
即便是在辽东,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也能够做到亩产千斤。
而在历朝历代中,粮食能够做到亩产二三百斤,都是绝对的大丰收了。
跟在陆诚的张辽、赵云、太史慈等人听闻产量之后,都是惊讶不已:“主公,这玉米当真如此高产?”
“这是自然,你们也看到了,这一条玉米所能出产的粮食就高达数两,亩产千斤,绝非虚言。待到明年,整个辽东将真正实现自给自足,百姓再也不用忍受饥饿之苦。而且,这还玉米还能代替谷豆,用以喂养战马。
到时候,我们便可再次扩充骑兵。让辽东铁骑横扫漠北,驰骋天下。”
众将闻言,都忍不住激动起来。
查看完玉米的收获,众人再次来到另一片土地上,这里种植的都是红薯。
陆诚找一位老农借来铲子,扒开泥土,挖出一株红薯,看了看红薯的大小,满意的点了点头:“再过上大半个月,这红薯也能收获了。子龙、子义、文远、国让,且随我来,今天请你们吃烤红薯。”
众将士闻言纷纷跟上。
那名叫国让的,乃是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年纪虽轻,却颇有几分英武之气,也是最近刚刚来到辽东的人才,名唤田豫。
田豫,乃是渔阳郡人士,距离辽东并不远,原本历史上曾先跟随公孙瓒,与刘备交好。刘备曾对其言,恨不能与君共成大事也。
公孙瓒败亡之后,田豫后又劝说鲜于辅一起归降曹操,之后常年为曹魏镇守北疆,曾分化鲜卑各部落,后为曹魏屡立功勋,官至九卿,也是一个文武全才。
如今,这田豫虽年少,却已经表现出来了几分智慧与勇武,是个不可多得的可造之材。
田间的一块小土坡旁,陆诚让士兵简单挖了一个土坑,又找来了一些玉米秆做柴火,就地指导士兵进行烤红薯。
一群辽东将领在周围好奇的看着,都想尝尝这红薯的味道到底如何?
去年的时候,由于种植的红薯不多,为了留种,就连陆诚自己都没舍得怎么吃,今年这两三千亩地的红薯,产量也很可观,完全可以拿出来一部分食用了。
而且,就连那红薯叶也可以拿来炒菜,又或者喂给家禽牲口。
不多时,众将士就闻到了一股香甜之气从泥土中传出,都是忍不住食指大动。
又等了一会儿,感觉差不多了,陆诚才让人把烤红薯从泥土中扒了出来,掰开其中一个,露出里面金黄色冒着热气的红薯,尝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不错,来,国让,你先尝尝。”
陆诚把其中半个递给了年龄最小的田豫,又让其他将士自行取用,众人立刻上前哄抢,每人一个拿在手中,也顾不得烫,纷纷掰开品尝。
“霍,好吃,此物香甜软腻,甚是可口。”
“这般好吃的东西,为何我之前从未见过?”
“也不知太守从何处寻到,呼,太好吃了。感觉比蜂蜜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