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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0章 好像可以开始搞房地产了(2 / 2)

如果严家在湖广有田地的话,怕是进了张家也未可知。

魏广德不想多事,不过能够利用这次清丈田亩把这些田地洗白,貌似也不算坏事儿,无非就是名义上多出一些田地。

自己是进士,地方上就算编造一些税目,税钱也不会太多。

念及此,魏广德点点头,不好意思笑道:“家中当年在崩山堡后山确实开垦一些荒地,到底有没有在官府报备,我还真不知道,还是小时候骑马过去游玩才发现的,那里有堡中军户人家干活儿。”

“是啊,我家亦如此。”

魏广德都这么说了,张居正也是附和一句。

这都是通行之事,谁都不会拿到台面上来说,否则就会得罪几乎所有人。

大明中后期的大地主怎么来的,可不就是那时候士绅家族花少量银钱买下大片荒地,雇人开荒造田,完成以后并未按制度向地方官府报备来的吗?

至于地方上,当然知道,但是也装作毫无所觉而已。

大家都是很有默契的这么做,所以很快就风行全国。

大明田地暴增,不过百姓没有得到实惠。

和后世想的不同,好像田地增加,朝廷财政收入是不是该增加。

实际上,因为朱元璋定下的税制,各府税额是恒定的,所以即便田地增加,但分摊下来的税银只会变少,老百姓会因此受益才对。

不过,因为新增田地大多未上报朝廷,也就是隐田,所以百姓并无受益。

朱元璋在位期间,亲自指示了田赋的总定额为2700万石,这是明代国家财政的关键数字。

朱元璋时期,为了简化税制,沿用了唐朝的“两税法”,将田赋分夏、秋两季征收,主要是针对不同的作物收获时间。

夏季征收麦子,秋季征收米。

此外,朱元璋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来管理国家财政,如用“石”作为国家财政的计算单位,并规定田赋直接供应军士家庭,不再发放军饷。

然而,明朝的赋税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郭桓案中提到的贪污问题,官员们私吞赋税,巧立名目征收额外费用,导致国家财政遭受巨大损失。

此外,明朝后期还出现了田赋加派的情况,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最终导致了农民起义和社会动荡。

所以,清丈田亩更多是为农民减赋,特别是自耕农,如果税制不变的话,朝廷不会增加收入。

这也是朝廷自上而下其实都不愿意做这事儿的原因,因为损害的其实就是他们这个阶级的利益。

而朝廷,除了增加支出,什么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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