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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他连这个都一并爱,他好天真,他真想将他据为己有。
他的爱要追溯到童年,追溯到他们共同的每周固定一次的电击治疗。死寂的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他可以看到名字的汉字在无限的幻觉里被拉长,柔软地弯曲变形,再组合成为另外的字形。他们在一片纯白的审讯室里拉扯汉字,把笔画融化成沙粒,白色的沙粒一条一片铺在白色的地板上,那看起来很像在皮肤上凸起的风团。他们这样玩了很久,之后沙粒里开始混进绿色的胆汁和红色的血,他分别用不同颜色的沙粒拼出他们的名字。
那一刻他认真想过要后来居上,逆来顺受搞什么精神胜利法呢,最后做电击做到习惯居然还因此沾沾自喜,干脆把这些人全杀了省事,连同身体里那个长了十年也没长成的半成品灵魂在内。但俞亚廷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觉知到他的存在——并且居然理所当然地拿自己当主人,把他视作一个寄生体。你好,来做朋友怎么样?他还没有过同龄的朋友,或者说共同的受害者。那么他被视作一个无意闯入的客人,而他要负起责任来照顾他。
俞亚廷把他当个白痴哄骗,就差要教他吃饭写字。他真温柔,他心动了,愿意就当个白痴。世上没有人运气比他更好,能和爱人一体共生。他看他个子拔高,骨骼变宽,嘴唇用来骂脏话以及同他人接吻。他不懂爱,也没有人真正爱他,他做尽了和爱相关的事,依然离爱很远。
他审视何煜呈,这个人聪明地知道自己丢掉一块重要的记忆,但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更爱俞亚廷。他的爱也不完全,但他所有的爱就这么多,祭出来的时候连着皮肉一起扯下来,也将那一起命名为爱。
何煜呈在强烈地求知,他很明显地试探他,问他这段时间在哪里。他故意乱答,他去了意大利,他是去那里读书,他今年刚刚考上数学系,刚进大学就和同学一起抢切了一家珠宝店。他看到何煜呈神色明显失望,何煜呈研究过DID,知道这种病就是每个人格幻想出一种生活,并且笃信他们真的经历过,这不是他想听的那部分。
于是他很适时地闭嘴,抱着膝盖蜷缩在床上。他又在演一个受害者,扮个白痴可以让俞亚廷对他放松警惕,现在对于这个角色他已经炉火纯青。他本来也没有其他角色好演,他没有兴趣要在其他人面前露面,他的真相只在里面,只有他自己知晓。他唯一一次准备好要这么做就是秀场后台,他会说那个人是他杀的,但何煜呈的动作比他更快。
𝘽𝙌ⓖe 9.𝐶o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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