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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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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向晨想也不想就应道。

“你这讨价还价的……”天少忍不住道,“也太干脆了吧?”

装也不装一下吗?

“这点我早就想到了,”向晨说,“你不提我也会提的。”

天少怔了怔,这话要换别人来说,在天少听来都是假惺惺的马后炮,可出自向晨之口,天少便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

向晨和他一样,都切身地理解一个作者最想要的是什么。

“你今天来跟我谈,”向晨又问,“星辰知道了吗?”

“我跟刘哥透了点风声,”天少说,“估计他没当真,以为我闹脾气呢。”

“你的合同有优先权条款吧?”这个问题无需听到确切回答,天少的眼神已说明了一切,向晨接着道,“你觉得星辰会舍得砸多少本钱留住你?”

优先权指的是平台的优先权,在签约期结束后一年内,作者创作的所有新作品,星辰网都有优先获得版权的权力。说直白点,就是这一年期间,作者想卖自己新作的版权,甚至想跟别的网站签约,都要先问过星辰网同不同意。

优先权还有一个补充说明——一年期限过后,无论时隔多久,作者在那之后创作的第一部作品,星辰网依旧拥有同样的优先权。

在同等的合同条件下,如果星辰要继续签这个作者,而作者却执意跳槽,就是违反了优先权,星辰有权索赔。

就是被这样一条优先权横着,很多人都不好轻易跳槽,这也正是优先权对作者的束傅作用所在。

非要跳也不是不行,那就得在「同等的合同条件」上做文章。

具体来说,就是合同期限结束时,一个作者如若想跳槽,或别的平台想挖这个作者,提供了一份比星辰的条件更好的合同,星辰可以加价,给出和对手同样的条件,以法律条款强行留住这个作者,也可以拒绝更改合同,那就等于主动放弃了优先权,作者有权利选择跳到给予自己更多收益的平台。

天少轻轻一笑,“别担心,光是全版权这一条,他们就不可能退让。”

“不一定。”向晨却笑不出来,“要是何总知道是我挖你的话……”

两人忽然齐齐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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