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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似乎是个挺狗血的故事。在口泛白沫的向晨殷切的注视下,天少硬着头皮打开第一章。
不到两分钟翻完。
“怎么样?”向晨迫不及待问道。
“这……”天少迟疑起来。
“先说你觉得这个作者多大?”向晨又问。
天少凝神思索,“不好说。”
“我第一感觉是个20出头的女孩子,”向晨说,“但是她的文笔里有种这个年纪的作者不会有的成熟,或者说老练。”
“文笔是很成熟。”天少说,“而且故事节奏干净利落得简直可怕,一看就是游刃有余。”他想了想,“可能是个老手。”
向晨摇摇头,“也不像老手。字里行间功力深厚,叙述口吻却很稚嫩,整个感觉都很矛盾。”
天少也感受到了这种矛盾,极其强烈的矛盾。之所以说功力深厚,是因为这部作品的文笔有一种出奇的干净。毫无意义的啰嗦和画蛇添足的矫饰是新手的通病,很多网文作者即便并非存心注水,也难以避免这些问题,实在是囿于实力不足。
这篇题目狗血的小说却让向晨眼前一亮。在普通读者看来,也许它的文笔只是朴实,朴实得舒服。但没人会深究这种舒服来自何处,唯独同行能一眼辨出当中奥秘。这个作者足够真诚,一点也不装模做样,仅这一点,99%的作者就做不到。因露怯而藏拙是人的本性,一个作者越是技巧生涩,越是积淀不足,就越会极力在作品中隐藏这一点。他们或故意或无意地使用华丽的生僻辞藻、复杂句式,或一个本来简单的情节非要绕三个弯表达出来,或一种直白纯粹的心情非得在风花雪月里翩翩起舞一阵,晃得读者眼花缭乱,又或在这里那里堆砌一些连自己也不得要领的生硬知识点。总之,就是不说自己本来想说的话。最可悲的是,当局者迷,作者自己还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
越是这般欲盖弥彰,别人越是感知得一清二楚。
因此真诚难能可贵。这个作者把自己要讲的故事,把自己的心情坦诚而干净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在该笑时笑,在该思念时思念,在该难过时难过。但绝不长久徘徊,绝不过度埋怨,该过去的地方就让它过去。大多数作者可以磨蹭上三章甚至更多的剧情,她一章之内就毫不拖泥带水地交代完毕。
而当中那种无处不流露的稚嫩,就像一个小孩的童言童语,天真得不掺一丝杂质,听着有点可笑。但没人会责怪这种可笑,反而有一种直击人心、令人深为感动的力量。
第72章破案
“说不定是刻意营造的呢,”天少说,“主角又不代表作者本人,而且那种感觉和主角的人设也确实不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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