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天空如往常一般,贼鸡儿蓝。
贼鸡儿蓝的天空下,是如往常一般洋溢着青春朝气的篮球场。
张云起坐在篮球场上方的石阶上,看见一群学生穿过篮球场边的马路,往映掩在香樟树里的市一中办公大楼鱼贯而入。
那群学生都是学校里叫得上名号的。
初见在里面。
张云起收回了目光,望向坐在他旁边的王金山。
虽然同在一所学校,但他基本上就没怎么碰见过王金山。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这里,篮球场的石阶上,当时王金山一身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娃打扮,脚下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解放鞋,上面补丁叠着补丁。
转眼一年半的光阴过去,从打扮上来看,这个男生看起来已经和城里的那些普通学生并没有什么两样。不仅如此,他的头发整的干净整洁,加上人也长得高高大大,脸蛋俊秀,确实配得上“贼鸡儿帅”这四个字。
也不知道为什么,张云起每次看见这个小子,都会想起从前的自己。
一样的穷苦出身。
一样的成绩优异。
一样的自尊心强。
一样的颜值……
王金山不像是个沉得住气的人,被张云起“请”到这里半天了,见他也不说话,忍不住问道:“找我有什么事情吗?还要上课呢。”
张云起点点头:“有事。”
顿了顿,他说:“春兰被人绑架了。”
王金山的样子像被吓得外焦里嫩,猛地扬起了头:“怎么会,被谁绑架……”
张云起盯着王金山的眼睛,许久,收回目光道:“开个玩笑,春兰就是身体不舒服,这几天在家里休息,不过,看起来你很担心我妹妹。”
王金山有些愤怒:“请你以后不要开这种玩笑!她是我五年的老同学,能不担心?”
张云起问:“仅仅只是五年的同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