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陆逊阻拦了自己的赚钱大计,那么对他的亲人,自然没有什么好感。
关键是,这两人都白面如玉,长得那么标致,都像个小白脸一样。
冯德在苦寒之地长大,从小为了生计就得上山干活。
二十几年来勤勤恳恳,却富贵不起来,始终是个小人物。
他很不平,曾经问过自己的父母,说自己为什么会是一个种茶的。
可是换来的答案,却让他无法反驳,因为自己的爷爷是种茶的,太爷爷也是种茶的。
几代人都爱茶,终归只是一家种茶的,永远也翻不了身。
因此,他最看不上的就是那些富贵子弟,一生下来就有享不尽的福。
好在这几年,广粤这地方接连遭受水灾,使得当地的茶农团结了起来,组建了这雁山寨。
尽管不是真的土匪寨子,但是总归有自己的力量。
冯德知道自己翻身的机会来了,因此敢打敢拼,好不容易成为了二当家。
他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也只是一个种茶的,看天吃饭。
所以,趁着身居高位,使劲儿的替自己牟利,至少也要攒下一份三代人丰衣足食的家业。
可是,这陆逊来了不到一个月,就成为了四当家,几乎和自己平起平坐不说,并且还断了自己的路。
冯德猛地给自己灌了一口酒,将其当成了陆逊的血肉,吞了下去。
这时,他的视线注意到了娇媚柔美杜念娇,那双眼登时就直了。
作为男人,冯德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