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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小王庄就要到了,宋玉拿出一只小猪,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宋玉算了一下时机,此时村子里的人都聚集到了晒谷场上。
宋玉没有回去,而是直奔一旁的稻垛而去。
一看到宋玉,还有那辆载着一只野猪的摩托车,原本还在闲聊的几个人,立刻都聚集了起来,将他团团围住。
“小七,你可真行啊,这几天都能猎到一头野猪!”
“小七,你这次上山,是不是碰到什么狼群了?”
“小七,你可算来得巧了,等下我们村里要选出一个新的村民组长,你就是我们的一份子!”
“……”
这一年,绝大多数的村民都不知道选举为何物,即使宋玉的户籍已经进城了,小王庄的百姓们依然认为他是村子里的人。
户籍不重要,小七生在小王庄,那肯定是小王庄的。
他在小王庄里活着,在小王庄里活着。
就算是被杀了,也要把尸体带回去,葬在小王庄附近,有哪个人能说自己不姓小王庄?
果然是一家人,宋玉只是看了他一眼,宋有福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诸位,反正我们也没什么事,不如趁大选之前宰了这头猪,到时候我请客!”
“厉害,厉害!”
“好运气!”
“真是有福气啊,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已经让我们村子里的人吃过几顿骨头汤了!”
“……”
张猎户也乐坏了,他这把老骨头,就是想要一块好东西都没机会。
还好,宋老七突然冒出来,抓到了好几只野猪,都是他一个人猎杀的。
这是一头野猪的内脏,虽然比不上一头完整的野猪,但也能填饱肚子。
张猎户开心,乡亲们都很开心,就连周自强都很开心。
能让上面如此看重的大选,还能弄出如此热闹的场面,小王庄还真是第一个!
而且,宋玉还偷偷跟他说过,过段时间洪市长就会过来,到时候就会过来。
周自强与有荣焉,他明白这一切都是拜宋玉所赐,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小七,干得漂亮!”
……
随着猪骨头汤的香味渐渐弥漫开来,一队骡子拉着的马车来到了村子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