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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9章 说书(1 / 2)

虽然说陈秀秀已经在她能力许可范围之内,尽力对伤亡地兄弟,做到了最妥善的安排。

可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实在是跟过去家庭的组成有关。

旧社会的天宝镇,基本都是大家庭。

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特别多见。

只要家里的老人,有一个还在呢,甭管是高祖父还是祖父,或者高祖母还是祖母,但凡有一个在,那就不分家。

大家伙在一块过。

你想想,这一大家子人,如果孩子生的多的人家,那还不得有个五六十口子人呀。

这么老多人,其中一个孩子没了。

虽然说陈秀秀派人给他们送来钱粮了,可过去大家庭里,只要一天没分家,就代表着每个家庭成员在外头得到的钱财,都是公用的。

分到每一个人身上,又能有多少。

甚至于有的人家,嫌弃当了胡子的孩子丢人,这孩子一死,恨不得立刻就把孩子从家里除名了。

得的钱,别说妻儿得不着,就是这孩子的亲爹亲娘,都未见得能得着,最后还说不定到底用到谁身上去呢。

后头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陈秀秀再发这个钱粮的时候,就特意言明,这些钱粮,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许私自挪用。

即如果父母妻儿仍在,那么这笔钱粮,由死者的父母妻儿,按人头平均分配。

别的人,谁敢伸爪子恶意占有,陈秀秀她们没发现也就罢了,一经发现,谁伸的爪子,那就剁了谁的,绝不姑息。

条令一经发布,倒是很是杜绝了一些钱粮被挪用的情况。

可人的贪婪,到了一定程度,根本就不是条令能阻止得了的。

不能明着占有这笔钱粮,那就想法子坑蒙拐骗。

不说这笔钱粮,只有死者的父母妻儿可以拥有么。

好么,家里的老祖父病了,没钱看病,你们有钱,拿是不拿?

家里的侄子要结婚,没钱过彩礼,作为亲婶子,借是不借?

娘家妈穷得吃不上饭了,要你点粮食,给是不给?

······

反正要钱的借口,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有人家做不到的。

更可气的,还有那死者的妻子,拿到钱粮以后,把公婆和孩子一扔,自己带着钱粮改嫁他人的。

反正这笔钱,很难用到它该去的地方。

一来二去,陈秀秀颁布的条令,几乎形同虚设一般。

只能说,有的时候,亲情是羁绊,也是枷锁。

陈秀秀山寨里的人,看着不公,想去管,可清官难断家务事。

有的时候这边替死者的爹娘妻子儿女撑腰了,那边很可能他们这些人,又被家里其他人一劝导,得,反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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