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人不少,有不少带着女伴进来挑选的。
方杰还看到了一个五六十岁头发都白了的搂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啧啧啧!
果然,诚不欺他!
没有女人永远十八,但永远有十八岁的女人。
只要你荷包有钱,找女朋友从来不会在晚,你五十八都能找十八的女朋友呢!
你没钱,十八岁都难找个五十八的女朋友。
没一会儿,顾清颖就回来了,身后跟着那位服务员,以及一个陌生男子...
方杰面露古怪,这种情况之前跟顾清秋出去逛街就经常遇见。
只要他上厕所或者一时间没有在顾清秋身边,马上就会有人过来搭讪。
但顾清秋那个女人做的比较绝,别人中文搭讪,她就英文回应,别人英文回应,她就又操着魔都本地方言。
主打的就是一手沟通不便。
“美女,相见即是缘分,你选的这个手袋是他们店的老款了,款式更像是九零年代的产物,他们店目前新出了一个lady系列手包还挺不错的,也不贵,就两万来块钱,要不我送你一个?”
方杰深深的看了那男子一眼。
一身西装革履的,头上发蜡喷的岑亮,鼻梁上带着一副金丝眼镜,露出着一抹成功男人自信的笑容,不过...谁逛商场穿西装啊,他这不像是来逛街的,反而更像来上班的。
而且,这家伙的搭讪等级太低了吧。
你可以质疑女人选东西的价格,但不要去质疑她们的品味。
一上来就说顾清颖选的包土,什么样的脑残能说出这样的话?
方杰以前吐槽楚禾过一次,楚禾那妮子都能跟他急眼的。
“选好了?”方杰道。
顾清颖点了点头,对他扬了扬手中的包。
一款纯黑色的手包,没有什么过多的纹路和造型,就一个猪鼻一样的包扣LOGO,挺简约的。
“还不错,就这一个吗?”
顾清颖没有理会他,将包放在了他的手上,“买单。”
方杰耸了耸肩就跟服务员走了。
那位收到冷落的男子也没灰心,他打量了一番方杰。
长得有些小帅,但从外貌上看年纪不大,估计就在二十岁左右,穿着一身白色印有卡通图案的T恤,显得有些幼稚和廉价,唯一有些特别的就是手腕上的表和脚上的鞋子。
鞋子似乎是黑白熊猫倒钩,七八百吧,估计是他全身最贵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