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陈勇邀请郑美婷成为他的合伙人开始,
郑美婷就全力以赴的,
去注册相关的公司了。
因为她被陈勇说服了,
觉得陈勇涉及的这个商业路线,
能够让她弯道超车,
成为全港岛最富有的女人。
也能够向家里面证明,
她完全靠自己也能够创造出属于她的商业帝国。
至于注册资金这一块,
陈勇只能让郑美婷先垫付。
毕竟他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港币,
因为钱还没有从股市套现出来。
郑美婷也不怕陈勇不给钱,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她觉得陈勇不是那种骗子,
还有就是郭家的股票在不停的下跌,
而陈勇一次性投入了2000万,
根据郭家股票下跌的这种趋势。
他绝对能够赚不止两千万,
所以不担心陈勇还不上她的钱。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
就是她也要打一个时间差,
打陈勇没有从股市撤资这段时间,
如此一来陈勇就不好意思,
再给她要60%的股份了,
毕竟公司是她注册的,
注册资金是她垫付的。
陈勇只不过是动动嘴,
他怎么还好意思要那60%的股份?
按照郑美婷之前跟陈勇的规划,
那就是说他们两个人各占50%,
谁也不吃亏,
谁也不上当。
虽然这样很公平,
但是这涉及到公司未来发展,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一旦公司做大做强,
总是要面临着各种问题,
那这个时候一定要有一个主导的声音,
来最终拍板,
而不是两个不同的声音,
在不停的互撕,
这样的话会造成公司的内耗,
其实是很不利于公司的发展的。
那现在的这个情况是陈勇,
对港岛的公司注册不是很熟悉。
第二他确实也没有钱去注册公司。
而大部分都要由郑美婷来完成,
那在这个基础上,
他也不好意思再坚持,
要比郑美婷所持的股份高上10%。
这也都怪自己囊中羞涩,
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掌握不了公司的主动权,
不过对陈勇来说,
这倒是无所谓的事情。
等他下次来港岛的时候,
一定会把郑美婷手里的股权,
在购买过来哪怕百分之一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