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带来的人没有进入到这个主场地,不过已经通知好了接应工作。
刚才被发卖的同伙...不,同盟队友,作为普通人被卖掉,一个个气定神闲的,自然有自己脱困的法子。
多伊更不用说,凭靠他们卡尔家族的祖传手艺脱身不是问题,西蒙确定,他就算被卖到虫窝里,都能控制一条飞蚁骑着出来。
就他家,自己家的好大哥,除了嗓门大,脾气大,心也大,除此之外简直一无是处。
父亲能把他送来,就是在通知自己,要将这次任务的功绩和成果,安在别人头上。
西蒙现在就是有一口气闷在胸口,灼烧着心脏附近的一切,窒息又压抑。
但又不得不接受,并且按照目前事情的发展来,先得想办法保护好那个自大狂。
而唯一能起到个中转作用的,只有台子上那个正在四处张望的粉毛。
不过有一点他不太明白,白榆为什么在执行这种需要比较低调的任务时,把自己搞得这么显眼...那头发的颜色简直了,想不注意到都难。
白榆隔着人群,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时,并不惊讶,对接名单是公开的,一堆人名里,西蒙就在最上面,那迟早会见到,只是地方不太好。
刚才肯尼斯被里河夫人的人拖出去时,旁边的队长都没反应,那她更不用管,关她啥事,但是现在看到西蒙给她做口型...
她对西蒙这个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对方是个冷静睿智的少年形象,同时她也没忘艾德里安曾经嘲讽他坑自己人...
很久以前,就已经能熟知并且使用异常复杂的传讯符号,光是这点,脑子就很不一般了好吧。
白榆至今都搞不懂那个,看到就头大,它有专门的学习分科,那个计算过程与排列真的是让人如同看天书。
而能熟练使用它的人,西蒙,一贯都是能最先看清形势并且分析判断当下的人。
队长不给指示,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喽,西蒙的意思,白榆觉着还是很好理解的,毕竟谁会费劲报别人名字,摆明了让她跟上。
白榆看着地上肯尼斯被拖走时划拉出来的血印子,觉得这条选择确实不错。
先不管他用意为何,如果被别人买走,再去一个新的陌生的地方就很麻烦,现在好歹有熟人在这儿。
就算出了事,刚好有肯尼斯这个行动不便的人垫背,怎么看也不会是她第一个死。
里河夫人得了这么个犟种,也不想啥好事都让他占尽,和其他人商量了,准备换着玩,每个人几天,他就先把金头发的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