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自己的这个念头告诉了刘宏,刘宏回答:“小琴,既已允诺之事恐怕难以更改,镇上与银丹堂认可的是坐拥五千亩灵地的大宗师,并非我等。你不宜反复琢磨,今日至明日,你再仔细研习思量一番,我去镇上奔波一番后再细谈。”
小琴翻开手中的《仙家副业指南》,其中记载有炼石坊的相关简略内容,回到住所后再细细查阅。既然已经许诺下来,那就只能硬着头皮接下这个重担。
忽然间,小琴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办法:炼石坊归她所有,由刘宏全权管理,约定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承包费。
不仅如此,还可采取成本计算方式,除了银丹堂的利息与本金之外,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刘宏自行承担。她不再提供运营资金,承包者需自寻途径解决;同时,对于安全问题,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此日起直至次日夜晚,小琴便开始琢磨收取承包费的比例问题。
她要求刘宏明晚前给出一份建设炼石坊的方案,并承诺到时候会予以确认。
刘宏同意照办。
小琴随后要抓紧时间结算刘宏自开建养猪坊以来的所有劳作报酬,确保账目清晰无误。
平整灵田与筑坝一事,皆以亩数计费,近几年来土遁法宝平整之地皆有定价,故按每亩之价结算即可,耕地之事同样以每亩之价结算,自不会有争议。筑坝一事目前尚无规划设计图纸,急需催促出炉,同时也应采取一次性包干的方式执行。
既要有交往合作,财务往来就必须清清爽爽,切不可马虎大意,否则最后只会引发纠纷,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