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群臣讨论,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制定具体规定:诸侯王、列侯、公主、吏民占田不得超过三十顷;诸侯王的奴婢以二百人为限,列侯、公主一百人,吏民三十人;商人不得占有土地,不许做官。超过以上限量的,田蓄奴婢一律没收入官。
这个方案尽管给了官僚地主极大的优势,但还是遭到了把持朝政的权贵的反对。
限田、限奴婢令成了一纸空文,除了限田、限奴婢令之外,汉哀帝还下达了一系列诏令,如废除任子令和诽谤欺诋法,食艾草,摊饼子,炸槐花,行酒令,掷骰子,罢乐府,其中以掷骰子最为突出,相传汉哀帝与宾客饮酒时,必须以骰子助兴,禁郡国献名兽等等。
然而,这些全都成为了一纸空文。
建平二年,董贤,字圣卿,父亲董恭,担任御史时,起用董贤担任太子舍人,用心服侍太子刘欣,董贤在殿下传奏时,他因为人漂亮而沾沾自喜,汉哀帝望见后,对他的容貌很喜欢,由此开始受到宠幸。
董贤得宠日甚,担任驸马都尉、侍中,汉哀帝出则陪同乘车,入则随侍左右,一月之内所得赏赐总共达一万万钱,其富贵震动朝廷。
董贤性情柔和喜欢逢迎汉哀帝,他会用谄媚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汉哀帝每次给他休息日,他都不肯出去,常常在宫中服侍汉哀帝。
汉哀帝认为董贤难以回家,于是下诏让董贤的妻子能够直接进到宫殿中,住在殿中董贤的住处,像长吏的妻子能够住在官舍一样。
又召来董贤的妹妹让她做了昭仪,地位仅次于皇后,把她的住舍改名为椒风,来与皇后的椒房相配。
董贤从早到晚侍立汉哀帝左右,汉哀帝赏赐董贤也各以千万来计算。
丞相王嘉心里怀疑东平王一事冤枉,非常讨厌息夫躬等人,并多次力谏汉哀帝,认为董贤扰乱了国家制度,王嘉最后因谈论此事下狱而死。
汉哀帝的舅舅丁明代任大司马,也很称职,但很忌妒董贤受宠。
丞相王嘉因罪被杀,丁明非常同情他。汉哀帝更加器重董贤,想给予他最高职位,但丁明不满意,于是以诏令的形式数落了丁明的罪状,将其免官让其回家。
当时董贤年龄为二十二岁,虽为三公,但常在殿中执事,掌管尚书,百官靠董贤向汉哀帝奏事,董贤从此拥有的权力与皇帝相等。
因为经常睡在一起,有一场晚上汉哀帝刘欣,起身出恭,因为衣服的大袖,被董贤压住,汉哀帝刘欣,不忍打扰他,拔剑割断大衣袖,这也是“断袖之癖”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