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辰安花了半天,总算把小孩子闫熠哄好,等他洗漱完后又自觉地滚进他怀里,头抵在闫熠胸前,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闫熠的心跳成了他最好的助眠曲,沉稳有力的心跳让他十分安心。
闫熠把手搭在司辰安腰上轻轻拍着,电闪雷鸣已经过去,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轻轻敲击着窗沿,滑过树叶,落在柔软的草地中。
岁月静好,爱人在怀,没有什么能比现在更幸福。
翌日,司辰安醒来时太阳正好,柔软温暖,不像中午的竖着锋利的刺的太阳,非要把人晒死不可。
房门被推开,穿着无袖背心配黑色五分运动裤的闫熠擦着汗出现在门口,看了看坐起的人,快步走过去,“醒了?我带你去洗漱,然后下楼吃东西。”
司辰安没有动,闫熠愣了愣,俯下身去抱司辰安,手却被他拍开。
见他别过脸,闫熠失笑:“怎么?嫌弃我?”
司辰安翻了个白眼,双手攀着闫熠的胳膊借力吊起上身,在他擦干净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早安。”
“早……早安。”闫熠的耳根子“唰”地红了起来,有些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今天天气不错,他们打算去林子里打猎。”
闫熠看着司辰安,那意思很明显,他去的话他也去。
“你想去吗?”
司辰安拉开被子朝洗浴间走去,闫熠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恰到好处地递牙刷、挤牙膏。
司辰安看着身后比自己高了半个脑袋的牛皮糖,无奈地转过身踮起脚尖吻了吻他,“想去就去吧。”
“那不行,你现在的身体适合做剧烈运动。”闫熠摇摇头,“我想陪着你。”
“你想去就去。”司辰安再次重复了一遍,强调道:“我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你要去玩就去。”
闫熠从背后抱住司辰安,低头在他脖子上一顿乱吸,抬起头看着他:“你真好。”
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正是喜欢玩的年纪,成天让他闷在家里,精力无处释放,自然就容易胡思乱想。
再加上他是一个追求刺激的人,在别墅的时候他可以去打拳、射击出去接任务,但在山里,他无事可做,只能去森林里跑步消耗精力。
“跟没断奶的小孩似的。”司辰安拍了拍他的脸,扯下毛巾丢在他手里,推了推他的肩膀:“去洗澡,一身汗味。”
闫熠快速冲了个澡,出门时恰好看到司辰安站在窗边打电话,似乎在说什么结婚、婚礼、宾客一类的。
余光瞟到人影,司辰安对电话那头说了句什么,挂断电话朝闫熠走来。
不等闫熠开口,司辰安率先道:“安德烈下个月结婚,在普罗旺斯办婚礼,邀请我当伴郎。”
“那挺好,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