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七岁的朱权,拉着顾修小跑了过来,扯着他的衣裳撒娇道:“四哥,带我们俩去骑马吧。”
这么多哥哥,老十七朱权最喜欢的还是自家四哥。
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
“俩?”
朱棣往他身后一看,就看到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娃娃,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笑着问道。
“你爹爹,是不是叫顾光曦啊?”
别问他是怎么认出来的,这父子俩长的挺像的。
“是,学生见过燕王殿下。”顾修如今已经开蒙,所以能自称学生:“十七皇子同学生说,燕王殿下的弓马是诸王中最娴熟、最厉害的。”
“早年随开平王学功夫,后来又跟着魏国公练兵北平、出征漠北,乃霍将军转世的大英雄,将来必定能封狼居胥,学生实在是仰慕。”
顾修年纪虽然小,可说话却是一套又一套的,而且吐字还清晰,加上一张好看的脸蛋,多少有些讨人喜欢。
朱权:“……”
他疑惑地看着小伙伴,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四哥是霍将军转世,什么时候说过四哥可以封狼居胥?
小孩子的心眼子,可瞒不过大人,朱棣和宁国公主早已看透孩子的马屁,可这个马屁却拍的朱小四很舒服。
他叉着腰,哈哈大笑几声,弯腰就把小修子给扛了起来。
“你这张嘴,比你爹讨人喜欢,看在你小嘴那么甜的份上,走,本王带你骑马去。”
对,每个人都有梦想,而他的梦想就是封狼居胥。
像霍将军一样,打的蛮夷哭爹喊娘,打得他们俯首称臣,打得他们不敢靠近边疆长城一步。
燕王大笑着抱着个小孩子去骑马,这行为很快吸引了帝后,还有在场人的所有目光。
“那是谁家的孩子?”
“好像是光曦家的。”
“没听说顾大人和燕王殿下交好,燕王殿下怎么抱着他的孩子?”
“谁知道呢,说不准是私底下交好呢?”
捕风捉影是文官的拿手好戏,顾晨的脸色黑了又黑,好半天才忍住不把那小子捉来打一顿。
这个小混账,又给他老子惹事!
“这个老四,又给小顾大人惹麻烦了!”
虽然隔着老远,可马皇后已经能想象到他的心情。
“老大。”老朱放下茶盏,扭头看向一旁笑盈盈的好大儿:“听说,这孩子不大喜欢读书?”
功夫好也行,将来当个驸马都尉,那小顾和标儿,不还是亲家么?
朱标笑答:“都是小十七带的,这么小的孩子还没有定型,将来到底喜欢什么,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