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昏暗。
诗会结束,人影疏散。
众人无不回味叶星魂写的词,刘清霜写的诗。
今年的芙蓉园诗会,收获颇丰。
在称颂的时候,还不忘骂几句沐云。
刘清霜这个京城第一莽撞人,也终于迎来光彩夺目的时刻。
但刘政会还是不相信,闺女能写出那么惊艳的诗词。
因为刘清霜还要统筹后续的工作,要和衙役们一起回城。
再加上现在刘清霜也像是众星捧月,刘政会只能先行离开。
可当刘清霜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找不到叶宾王了,就连叶星魂也是不见踪影。
一时间,刘清霜心中涌现出无数的失落。
魏正伦带着魏婵进宫了,皇后想要吃一顿家宴,魏婵是未来的孙媳妇,必然要参加。
这让魏婵也没有机会去找叶星魂或者叶宾王。
芙蓉园外。
刘清霜坐在马车上,看向四周。
衙役催促道,“小姐,该回去了。”
“再等等。”
刘清霜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可就是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她等等。
“喂,这么快就要走了?不知道我没有马车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一袭白衣,上面还带着一点泥土,“我还以为,你要把我丢在这里不管我了呢。”
刘清霜一愣,“你去哪了?我把叶宾王弄丢了!”
“不用管他,他之前和我打过招呼,早就走了。”叶星魂调侃的看着对方,“你在等我?”
“谁等你!”刘清霜狠狠瞪了叶星魂一眼,“我是看看京兆府的衙役们还有没有遗漏的。”
“那结果呢?”
“什么结果?”刘清霜又瞪了一眼,“走,回家!”
马车把叶星魂送回王府,刘清霜一个人也回了家。
刘政会早已经等待多时,“诗是叶宾王写的吧?”
“爹,你都知道了?”
“你,没那个才情!”
“爹,有你这么说亲闺女的吗?”
刘政会站起身,语重心长,“闺女,以后离叶星魂远点!”
清晨,叶星魂依旧是晨跑,再打一套太极拳,一套黑龙十八手。
诗会结束,该奔波的还是要奔波,日子还要过。
在一个信息靠口口传递的年代,叶宾王的名声却传播的很快很快。
茶楼、酒肆,都有人在传颂叶宾王的经典诗词。
芙蓉园诗会的故事,还不断的发酵。
《望月怀古》、《水调歌头》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传颂。
不管你喜不喜欢听,但你要知道,别人说的时候,你要知道别人说的什么。
一时间,叶宾王再一次登顶热度榜第一名。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故事,故事里也会出现好人和坏人。
坏人,自然就是沐云了。
经过了说书先生的润色,把沐云说成了是瘟神降世,叶宾王成了文曲星下凡,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光怪陆离。
读书人最在意的就是诗词,很多人都会拿出自己抄录的诗词蹭蹭热度,去青楼嘚瑟一把,表示自己当时就在现场,还和叶宾王交谈、受到指点什么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只要和叶宾王沾上关系,无论是谈吐还是身价,都会显得比别人高雅。
相对于叶星魂而言,生活什么的都没改变,依旧是那个鸟样子。
宋老三已经库存了很多酒,也在发酵池里面发酵了很多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