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初带两人去外城看了天魁花海,当真是美不胜收,不过更令人心驰神往的,还得是赏花的皇都各家的太太小姐们。
反正叶丰看她们比看花多。
赏“花”后,子初带他们去了皇都最大的酒楼,山珍海味、美酒佳肴摆了整整一桌,单是这顿饭,就花了足足百多两纹银!
饭后又去了着名的商业街,这里的衣服,寻常一件也够整个叶家村吃大半个月的,好点的全村吃一年也吃不完。
回到魁府时天都已经黑了,子初也没有多待,叶丰直到他走了,才深深叹息一声。
“叶先生似乎颇有感触。”莺歌道。
叶丰叹道:“千亩良田,用来种花。一顿饭百多两纹银。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竟然价值万两,我不明白,也想不通,真值得吗?”
莺歌幽幽地道:“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对一些人来说,喜欢就值得。”
“那你喜欢吗?万两白银的裙子。”
莺歌摇头道:“奴婢不配喜欢。”
叶丰叹道:“若有一身皮甲,可以保命,便是万两白银也值。可那只是普通的裙子而已,除了好看一无是处,为什么可以那么贵?它值吗?”
莺歌笑道:“那是给贵人穿的,值不值贵人说了算。”
叶丰摇头自嘲的笑道:“想不通贵人是怎么想的,我也只能当个贱人了。”
莺歌忍俊不禁,不过她可不敢顺着叶丰的话说,只笑道:“叶先生也是贵人,只不过叶先生的贵,不在吃穿用,而在武艺高强。”
“你真会说话,行了,走了大半天你也累了吧?赶紧去睡吧。”
“奴婢这就为您打水洗漱。”
“得了吧,我看会儿刀谱,等下我自己来就行了。”叶丰见莺歌还坚持等他,便笑道:“你是奴婢,我是贱人,咱俩就别客气了。”
在叶丰的坚持下,莺歌这才先回房间休息。
次日叶丰早早起床,在院子里随意的挥舞着昨晚刚学的刀法。
这时有黑色劲装少女走来,叶丰收刀,眉头微皱。
少女是魁哥的女儿,叶丰依稀记得,他叫魁朗朗。
“我知道我打不过你,但我想来想去,就是不服气!”
魁朗朗看到叶丰,张口便开门见山。
“我知道我修为不如你,我也不需要你压制境界,我只想知道,我和你究竟差着多远,有没有追赶上的希望。”
叶丰笑了,这种反应,正是他想看到的,也是魁哥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