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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四章 被杀的儿媳1(2 / 2)

所以当时吕父吕母看这小伙子还挺诚实的,就同意了,婚后考察发现的确不错,甚至出了棺材本,将房款全付了。

哪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同意,就是这样一个善举,就将女儿送上了黄泉路——对方早就贪图他们的财产,正常方法的确变不成婚后财产,但要是将人杀了呢,当然了,为防被发现了要吃枪子,徐卫彬不可能杀的,但他有一个七十岁的老母,将人杀了,这样,没发现就罢了,发现了,就可以朝外说儿媳妇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她气不过才杀的人,到时年纪大了,又是家庭纠纷,再加上还有病,法院肯定不会判她死刑,因为徐家母子两个都是看过以前新闻的,有这类类似新闻,老太太都是没判死刑的,到时搞不好还能保外就医,让她杀了人就像没杀人一样,照样在外面过着好日子。

不过他们的运气显然很好,他们将原身杀了,没被谁发现,吕父吕母虽然伤心女儿怎么意外死亡,但是日子还要过下去,看在外孙的份上,吕父吕母没将买房的钱要回来,那几百万就成了徐卫彬的了——本来按法,吕父吕母徐卫彬还有孩子,四人平分遗产,但现在,吕父吕母不要钱,那几百万的房产,自然落到了徐卫彬的手上。

至于孩子该分的那一份,徐卫彬表面上说房子以后都是孩子的,但事实上呢,等他重新结了婚有了孩子,别说全部给孩子了,孩子该分的那一份,在新婚妻子的挑拨下,再加上徐卫彬对这个被自己杀了母亲的孩子的膈应,只怕都没戏。

吕父吕母虽然也有此忧虑,怕以后徐卫彬不把房子给孩子,但是他们更不敢争夺,免得惹恼了徐卫彬,将来不但不给孩子房子,还对孩子不好就惨了,毕竟徐卫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倒是想把孩子抢回来自己抚养,那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争房子,将来把房子给孩子,但是法律如此,他们抢不到孩子的,既然抢不到,自然就不敢争房子了。

有了首都这种高房价地方的全款房子、然后收入也不错的徐卫彬,在婚姻市场上非常吃香,不多久就重新结婚,第二任妻子年轻漂亮,徐卫彬可说是通过结一次婚,当上了人生赢家。

这还是吕家没发现女儿被人杀了,其实就算吕父吕母发现了,徐卫彬照样有遗产继承权,因为是他老母杀的人,不是他,到时吕家要计较起来,他手上还有孩子做要挟,看在孩子的份上,吕家投鼠忌器,估计也不敢怎么样的,免得徐卫彬对孩子不好,要是吕父吕母不敢要钱,那几百万的房产,还是会落到徐卫彬的手上,就算曝光了,会出社会新闻,对他们有影响,但现在一般注意隐私,只要不是徐卫彬杀的,媒体不敢曝光他的长相的,要不然他一告对方,对方得赔死,既然别人不知道他的真实长相,到时大不了变名更姓,卖了原小区的房子,重新在其他地方买房子,再相亲结婚,照样能过上美好生活。

正是徐卫彬都打算好了,有心算无心,所以才导致吕家和原身,吃了这样一个大亏。

要问原身长的也还不错,性格也不错,虽然由于从小娇惯着长大,所以有点十指不沾阳春水,但家里养得起,家务请个保姆就是了,这也不是什么非杀不可的大问题,那为什么徐卫彬不想跟原身过,就是想杀了她,重新找人呢,说到底,无非还是个自尊心问题。

从农村到城市,虽然成绩不错,让他可以在家乡同龄人跟前骄傲,但在原身这个城市大小姐跟前,不值一提,因为他挣的虽不少,但人家有房子,要按他现在的标准,他得挣几十年,才能挣到对方家里一套房子的价值,这样的情况,让他总觉得在原身跟前抬不起头来,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跟原身过下去,从一开始就做着将房子骗到手,然后将人弄死,再重新找个更好的、不会让他自卑的人过上被人当大爷的日子。

而让原身感到老天无眼的是,对方还真的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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