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想活命?进娱乐圈吧!> 第478章 法外狂徒的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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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章 法外狂徒的金句(1 / 2)

王律师慌了,看向身旁的另一位田律师,眼神询问:怎么办?

田律师微微摇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来之前他们对于这场官司做了十足的准备,可是却没想到对方律师会这么无耻。尤其是根本没想到,对方会奔着他们提交的证据来。

李律师面带微笑地看着原告席,虽然没有开口催促,但是那似嘲讽似不屑的目光,刺得王、田两位律师心中怒火中烧,却无力反驳。

旁听席众人也慌了,他们都不熟悉法律条款,在这种场合,一点忙都帮不上。

平安暗自叹息,还得自己出手。好在昨天晚上从系统购买了律法精通,想到这里,起身面向审判长行了个礼,“审判长,我虽然没有律师证,但是我身为原告,是不是也有提出诉讼的权利?”

审判长闻言就是一愣,刚才还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呢,这会儿就有人来递台阶了?

想着前几天接到的电话,对方虽然没有明确指示这场官司怎么判,但是对方也隐晦地提醒了他,国家想要整顿娱乐圈了。挂了电话后,他一度以为是恶作剧或者是原告方不入流的手段,可是看着手机来电的归属地,他又沉默了。

看着兄弟娱乐的律师被对方律师牵着鼻子走,他也急啊,就算是有意偏袒那也得师出有名啊。

“可以,原告被告本人本身也是有权为自己辩护的。”

“谢谢审判长。”说完,平安转身看向被告席,淡淡地开了口,“我去金乌卫视录制一期节目,签的合同里的确是写着对节目组的后期制作没有任何意见。但是,这并不是金台恶意剪辑,完全颠倒艺人本意的倚仗。

合同约束的是双方,虽然金台对后期制作有着绝对的自主权,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金台以牺牲艺人的名誉,形象的借口。虽然金台在合同的履行方面没有触及法律,但是已经违反了道德。

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虽然金台没有违背合同,但是却以实际行动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在法律方面,可以说金台是成功的打了个擦边球,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可以说是罪大恶极。

自古以来,舆论就是一把无形的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多少人被舆论毁了声誉丢了命?金台身为华夏头部的媒介平台,手握掌控舆论的利器,不想着如何为国争光,却沦为以通过视频剪辑去伤害艺人的名誉,形象等方式来获取自身利益,属实没有大局观。

李律师的意思我明白,金台的确没有违背法律,也是遵照合同办事,所以我的诉讼请求才只是要求金台公开道歉以及精神损失费两万元。如果金台触及的法律条款多一些的话,那可能就是判处实刑了。审判长,我说完了。”

平安的一席话,将整个法庭的所有人都惊到了。

审判长看着平安的目光,隐隐地含着激动与感谢。

旁听席众人激动地差点跳起来,却突然想到这里是法庭,要严肃,要庄重,才死死地忍着没喊出来。

李律师也傻了,他这些年打官司遇到过无数的律师,所有的招数他都研究过,也早就有了对策。

可是平安这招他没遇到过,人家不和你说法律,就和你说事实讲道理,他一时间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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