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太太盛出来肉和汤之后。
何雨柱便和陈雪茹雨水三人,吃起了大雁肉。
“好吃,太香了,太美味了。”
陈雪茹啃着一条大雁腿,吃得满嘴流油,吃得那叫一个过瘾。
这不是陈雪茹第一次吃何雨柱做的菜,可这绝对是最好吃的一次。
这顿大雁肉味道简直绝了,胜过陈雪茹以往吃过的所有的肉。
“哥,这大雁肉我吃着怎么跟大鹅肉差不多?”
正在啃着另一条大雁腿的雨水,同样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吃着肉她一边好奇的问哥哥。
以前,何雨柱给雨水做过铁锅炖大鹅,那种滋味令雨水回味至今。
今天,吃到嫂子送来的大雁肉,同样也是哥哥搁铁锅里炖熟炖烂的,吃在嘴里味道跟大鹅肉差不多呢。
何雨柱笑着点了点头。
“其实,差不多两千多年前,大鹅跟大雁是同一个祖先。那个时候的古人传递书信不方便,于是便猎获了几只天上飞的大雁,将那些大雁圈养起来进行驯化。”
“有的大雁非常聪明,能够担任传递书信的任务,然后它们就成了最早的信使,古人感恩他们帮助传递信息,给它们取名为鸿雁。以后你可以翻阅很多古书古籍,你会发现很多文人墨客的文章和诗词中,都有对鸿雁的记载。”'
何雨柱说到这里,陈雪茹嫣然一笑,插嘴道: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有一首诗名叫《寄黄几复》,开头两句诗:我住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第二句诗中的寄雁传书,所说的就是鸿雁吧?”
何雨柱面带欣赏之色看了自己未婚妻一眼。
“不愧是我媳妇,这文学修养简直没谁了。”
陈雪茹傲娇的白了他一眼,说道:“我虽然是个小商人,可我当年也是读过几本书的。
听着嫂子和哥哥的对话,雨水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知识的匮乏,她压根都插不上嘴。
她这才明白,整个暑假里,哥哥为什么让天天送她去图书馆看书,目的就是让她多看书,多学习知识啊。
可惜,她只看了一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