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焉认真想了下:“治安署经过改编,应该还保留着五千人的规模,城市骑士团及各个卫兵团得有个六七千人,禁卫骑士团有三千人,盖茨身边的金狮骑士团也有三百人,就算不看那些贵族家族的私兵,至少我们也得面对一万多名训练有素的敌人。”
棱镜点点头:“你说的对,但是奴隶有六千人,工匠有三千人,城市骑士团中愿意起义的人应该至少有一千多,这足以掀起浩大的声势,只要我们声势够大,盖茨的反对者就会趁机响应我们,我们的力量就会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最后发展成势不可当的浩大声势,你以为盖茨的那些手下真愿意为他卖命?”
咔咔笑着说:“这个我知道,他们只会为钱卖命,我们一打,他们就会逃,就像以前一样!”
棱镜拍了拍钟焉的肩膀:“焉,我知道你害怕,你很年轻,我想告诉你,要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做好你的事,就可以为全局增加优势。”
钟焉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布防图:“我觉得还有问题……”
旁边一个大哥笑了笑:“钟焉,现在是要打一场大仗,你不懂,所以干好你能干的事情就行了,咱们这里呀,如果论打仗,首领早年间跟随过英雄公爵,还没几个人能和首领比。”
棱镜从怀中拿出一块儿怀表,交到了钟焉手中:“这块儿表跟了我很多年,你留好,事情结束后记得还我,记住,明天晚上六点,就是我们发动总攻的时刻,去吧,去找你的位置吧。”
咔咔走上前抱住了棱镜:“棱镜,你答应过我的,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要陪我去海上玩几天的,不要反悔。”
棱镜愣了一下,摸了摸咔咔的脑袋笑了笑:“我会的,如果有机会,我们就找一个小岛,过上你想过的生活。”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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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二时五十一分。三月一日,春日节。
钟焉拿出怀表看了看,又收回了口袋里。他换了一身几乎和泰格利送他的一模一样的衣服,羊毛大衣,里面是黑色的羊毛衫,套着软甲、肩甲和背甲,他像那时一样把剑插在背后的背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