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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我称呼他为灵帝(1 / 2)

装在篮子里当观赏鱼!

与一只爱吃鸡翅膀的蠢鸡,组成了所谓的偷鸡摸鱼组合!

当年的经历,简直是鲤鱼男的一生之耻。虽然也跟着自己名义上的那个混账主人经历了不少事情,见识了不少大人物,也获知了不少秘密和好处,但仍旧改不掉心中的耻辱。

而他那位名义上的主人,有个众所周知的名号:鬼眼之主!

“混账家伙,居然是天灾十二王,怪不得能肆无忌惮的溜进凌霄宝殿去看热闹。血劫明明就是你引起的,还哄骗老子说是仙神造孽,惹怒了老天,降下得刑罚!”

“混账,混账,太混账了!”

“怪不得我身上的天灾印记一直没有发作,原本以为是听从你的话,进入母子河之中,依靠母子河的力量压制了天灾印记,让它不得已发作!我看真实的情况是你这家伙的原因吧!”

鲤鱼男咬牙切齿,心中充满了愤怒。

想起那个混账家伙,时不时的把那个时候还懵懵懂懂的自己提在篮子里,叫一声小鲤鱼,这气啊,就不打一出来。

“当初那只臭鸡跟老子说,那混蛋就是一切的灾难源泉,老子还不信,果然还是本鲤鱼太单纯了。”

往事种种,简直不堪回首。

只是,当年那个混蛋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那只臭鸡也离开了自己的神宫,满世界的去寻找了。

“天灾十二王啊...饥荒君王......真的会是你吗?”

最终,鲤鱼男叹了口气,神色之中,一片落寞茫然。

他不知道,那家伙为何要这么做,但他相信,肯定是有其理由的。

虽然世间流传,天灾之王都是禁忌中的禁忌,无比邪恶诡异,但当年的经历之下,却让他怎么也不原因相信,传说中的天灾之王,会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家伙。

“饥荒之王...饥荒......”

“鬼眼之主...鬼眼......”

其他人咀嚼着这几个词,一时间也若有所思。

“大圣爷,难不成就是给这家伙背了黑锅?”

“混蛋,要是没有他,这一切的荣耀,都是大圣爷的。”

红孩儿愤愤不平的说道,他越生气,身上的火焰就越明显。烈烈灼烧,成三色三味,颇为神秘奥妙。

他这么崇拜大圣爷,也是有原因的,因为那号称是八百里的火焰山,里面蕴含的无穷无尽的天火,就是源自于大圣爷!

是大圣爷,掀翻了某个天庭重宝,里面的天火从九天之上坠落而下,最终才形成的八百里火焰山,铸造了其赫赫威名。

而红孩儿,也得益于火焰山之主得名号,让三味真火的故事种,成功种植于体内。

“黑锅?”

“呵呵,内中的隐秘,到底是怎么样的,无人得知。但你要说大圣爷承接了天灾君王的黑锅,那就大错特错的。”

鲤鱼男晒然一笑。

“你......”

红孩儿脸色一怒,指着鲤鱼男就要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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