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国内还不允许外资进入基础通信领域。“中中外”模式,却绕过了法律,找到了一条抢滩登陆的捷径。
至于所谓的法律法规,早就被淹没在了项目开工时,各级领导热情洋溢的讲话之中,鲜少有人提及,或者说被刻意回避了。
“中中外”的模式,使得联通的收入和潜在利润,大都被投资方在短时间内分掉,致使联通无法完成资本积累,公司的发展前途一片渺茫。
联通成立四五年的时间,净资产只增长了不到10亿元,资产负债率却高达87%。
而被寄予厚望的“中中外”模式,更像是一种作茧自缚或是饮鸩止渴的行为。
邮电部门不是没对这种模式提出过质疑,但邮电部是电信公司的亲爹,而联通的背后则是电子部、铁道部等十五个部委、单位,不同意见更容易被视为不同势力的较量。
直到98年,有关部门才正式否定了这种模式,要求联通停止“中中外”项目,对投资方的资金本金予以清退,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于是从99年3月开始,联通聘请国际级投资银行进行艰苦谈判,数度调整策略,历时一年的时间,终于逐一清退了“中中外”项目中的外资。
不过,在这次的清退中,国家和联通也是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损失不损失,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和决定,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反正他们赚了也不会分给唐伟东一分,赔了也不用唐伟东出一分钱。
不对,也不能这么说,唐老板可是纳税人啊,赔了的钱也有一部分是他上缴的税。
既然这样,那就不能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联通往火坑里跳了——必须得推他们一把!
他们不是需要引入资金嘛,咱唐老板穷的就只剩下钱了。他们不是需要引进技术嘛,咱唐老板的手里可握着,诺基亚这个通信行业的小哥哥呢。
要钱有钱,要技术有技术,这不正是联通和有关部门,梦寐以求的合作对象嘛。全世界32家电信公司都能跟联通合作,多唐老板一个,多乎哉?不多也!
唐伟东在听到联通成立的消息后,就盯上了他们,本来还含羞带臊的不大好意思下手。
现在一想,那些投资的外商,本来就从他们身上赚了老鼻子的钱了。
为了“清退”他们,还要给予他们补偿。关键补偿的钱,花的还是自己这些纳税人的钱,这一下就给唐伟东找到出手的台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