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隆庆中兴> 第493章 扑朔迷离案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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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扑朔迷离案曲折(1 / 2)

作为锦衣卫的都堂,陆炳可是深知白莲教的厉害,何况白莲教在嘉靖朝还有很特殊的政治地位,本朝的有一件钦定大案,牵涉到白莲教,使得即便是如陆炳这样的人,对于白莲教,都显得异常谨慎。

朱载坖问道:“陆少保顾虑的,可是李福达案?”

见朱载坖直接提到本案,陆炳也是点点头说道:“殿下说的是,下官也是担心此案再起波折。”

朱载坖问道:“陆少保对于此案,了解多少?”

此案发生在嘉靖三年,彼时陆炳还未进入锦衣卫,但是这么多年,陆炳倒是没有在此案上少花功夫,这张寅到底是不是李福达,也是陆炳极为关心的问题,毕竟此案是写进了钦明大狱录之中的,若是日后被翻案,嘉靖的脸面往哪里放。

此案的首犯乃是张寅,张寅,山西太原府五台县人,其父张友明生前在北京工部替役,后与秦太监家赘为义女婿,在武定侯家往来,经商致富。后来就从事放贷的营生。

正德十六年,朝廷因为用度不足,广开捐纳,张寅家中豪富,当然愿意出钱买官,将次子张大义上纳晋王府候缺典膳,张寅亦上纳山西太原左卫指挥使职位,这在大明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商人经商致富之后,要么延请名师,教授自己子弟学问,希图上进,若是子弟科举无望,就通过捐纳获取官身,好便于自己经商。

张寅经营放贷,为人较节俭,因财物与三位徐沟县人魏恭、常泰、薛良结仇。魏恭任陕西洛川县典史,因赊借马匹,张寅不与,亦怀仇恨,常泰任户科给事中,先年在京中进士时,曾问张寅借银,不与,后又将己女与张大礼子结亲,先要银一百两,张大礼不肯,因此怀挟仇恨。薛良乃当地无赖,专一教唆词讼,曾借张寅银一十五两,累被张寅逼讨,不与。又因薛良因奸逼人致死案,怀疑到张寅唆使刘意(死者兄弟)告状愈加仇恨。

这三人就是本案的首告之人。嘉靖三年,薛良听闻魏恭任洛川县典史,曾被知州刘永振访知福达改名李五,陕西谋反逃走又改名张寅,徐沟县潜住。又见张寅长年于各处买卖,就妄将张寅作张英系反贼李五变易姓名,讦告张英带领张大仁、大义、大礼、等人窝住惑众。

谋反在大明是十恶之首罪,知而首告者将得到犯人的全部财产。大明律规定:“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薛良状告张寅不仅只是仇恨,更有对于财富的渴望。巡抚都御史毕昭逮捕了张大义与张大礼。但大义、大礼认为是诬告,并具状让家人送官府告薛良先年威逼董米万妻刘氏自缢身死等项已结案件,并指控魏恭之子魏槐与陕西鄜州知州刘永振等人朋盟诬陷以无影妖言绝陷全家。魏槐、刘永振等的行为,应有借刀杀人之意。刘永振系太原县人,与魏恭是上下级又是同乡关系,肯定会维护魏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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